******医院神经内科ICU重症监护病房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JG2025-2561】
******医院神经内科ICU重症监护病房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5-2561)于2025年6月10******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 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 |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4-440111-23-01-676582)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医院现对******医院神经内科ICU重症监护病房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根据******医院办公会、党委会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医院现对******医院神经内科ICU重症监护病房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2 | 招标公告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3)消防设施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 机电工程 专业 贰级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3 |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20 条款号29.1 履约担保 | ①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如发生违约,招标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于合同期满或合同中止后结算。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②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招标人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③如履约保证金是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则保函有效期至少到项目验收合格后;如保函期限届满前30天内,项目还未完成,乙方应立即向保函出具单位申请延续或重新开具新的不少于6个月的保函,且履约保函延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额外计取。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
4 | 招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 序号2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序号2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中,各专业的金额不作为限价要求); |
5 | 招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 序号9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过程中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 | 序号******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
6 | 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7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4: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及企业资信相关证明材料》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技术标格式4: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及企业资信相关证明材料》 |
8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三《技术标格式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 |
9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四《技术标格式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10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8: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五《技术标格式8: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
11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9: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承诺函》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六《技术标格式9: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承诺函》 |
12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经济标格式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七《经济标格式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二、******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本补充公告不再单独进行补充说明。******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更新后的招标文件文档供各投标人自行使用。
四、原招标文件内容、更新后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医院
2025年 6 月 19 日
附件一: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 70 | 1.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本项最高得25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 ②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每1个得7.5分,最多得15分; 2.质量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本项最高得10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 3.安全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本项最高得15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 ②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得10分; 4.装修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本项最高得10分): ①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 ②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0分; 5.机电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担建筑机电工程的一方提供)(本项最高得10分): ①具有建筑机电类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 ②具有建筑机电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0分。 |
企业资信(30分) | 企业类似业绩 | 8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每1个得1分,最多得8分; |
企业工程奖项 | 12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完成过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6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3分,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12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6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每取得一个“房屋建筑工程”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6分;(同一工法两次以上获奖,按档次得分最高的分数计算,只计算1次) | |
第三方评价 | 4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获税务部门的纳税信用评价情况(评价年度须含2024年): (1)连续5个年度或以上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3分; (2)连续3-4个年度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2分; (3)连续1-2个年度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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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集团公司的人员)2025年5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2)所有人员均不可兼任,人员须提供对应要求的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每人只能以最高级别的职称或学历计算得分,所有岗位人员不能重复。同一人员提供多个职称证书的,按最高得分项计算一次得分。
(3)职称证书以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4)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验收记录扫描件。①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②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③验收记录需能体现个人姓名且作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如验收记录未体现人员身份的,则提供由建设单位盖章的其他能体现人员身份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④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⑤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未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业绩不予评审。
2.【企业类似业绩】:(1)类似业绩是指是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业绩证明扫描件作为审核依据。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验收材料”、“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部分对应金额证明材料除外)。取自平台且用于本项目投标的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业绩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文件或竣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
(2)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4)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业绩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工程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企业工程获奖】:(1)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省级奖项是指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行业协会(学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质量奖项;市级(含副省级)奖项是指由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机电安装、钢结构、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获得的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2)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为准:①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交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②取自投标人所提供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工程获奖不予评审。③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颁奖时间为准。④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分。若发布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⑤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计分。
4.【工程研发能力】: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具体的房建项目,须提交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如提供行业协会颁发的工法证书,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证明其有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齐全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同一工法获得多个奖项的,该工法奖项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获奖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含子公司和分公司。
5.【第三方评价】:(1)连续获得税务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时间需包含最新评审年度(2024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其省级(含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网******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公布的评价年度为准,上述资料显示的企业全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无提交上述资料不得分。
(2)体系认证评审******委员会网站(******)能查询到相应认证结果并提供相应查询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二:技术标格式4: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及企业资信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及企业资信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证明材料页码索引 | |
1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项目负责人 | 第 页,共 页 |
技术负责人 | 第 页,共 页 | ||
质量负责人 | 第 页,共 页 | ||
安全负责人 | 第 页,共 页 | ||
装修工程师 | 第 页,共 页 | ||
机电工程师 | 第 页,共 页 | ||
2 | 企业资信 | 企业类似业绩 | 第 页,共 页 |
企业工程奖项 | 第 页,共 页 | ||
工程研发能力 | 第 页,共 页 | ||
第三方评价 | 第 页,共 页 |
注:按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中《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要求按上表顺序逐项编排,并将相应项的证明材料按顺序排放,未存放于该表后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附件三:技术标格式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招标人):
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 (项目名称),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
日期:
注: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未响应。
附件四:技术标格式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5点“打√”标识。
(1)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3、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施工组织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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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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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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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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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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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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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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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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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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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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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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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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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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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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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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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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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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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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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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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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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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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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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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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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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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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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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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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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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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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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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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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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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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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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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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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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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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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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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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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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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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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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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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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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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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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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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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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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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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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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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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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技术标格式8: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名称) 项目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满足招标文件中免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在投标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理解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我司的投标义务,本公司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日 期:
附件六:技术标格式9: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承诺函
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承诺函
致: (招标人)
我司承诺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及相应技术要求,如选用“相当于同等档次”品牌或厂商的替代品必须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在施工时我公司须提供充分材料供招标人审核确认才可使用,不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具说服力的,视同未达到“相当于同等档次”品牌或产品的要求。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经济标格式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本公司授权 (身份证号: )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
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
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
******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
******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
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1.投标文件报价编制方式: □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 (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 。□委托编制的,受委托单位,编制的负责人: (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受委托单位一致) 。
2.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 自有 □ 外包 □ 其他 □ 电脑类型 电脑所属单位 电脑所在地址 (如××市××区(县) ××街(路)××号××大厦××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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