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2025年12月—2027年11月
卷烟销货款跨行结算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HF-G25065
本招标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无,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2025年12月—2027年11月卷烟销货款跨行结算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
采购内容:******银行负责伊春地区内所有选择“******银行负责我公司卷烟销售货款跨行支付结算系统的建立、运******银行账号及第三方平台等结算方式即可实现货款的跨行结算。
中标供应商:2家。
1.3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所有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服务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5计划合同履约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11月30日。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需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潜在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银行机构;
2.1.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银行卡的结算,能实现跨行支付功能(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2.1.4潜在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1.5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1.6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7潜在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银行货款必须及时归集到省公司账户,承诺中间环节不截留(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2.1.9潜在投标人必须免除结算手续费、培训费、互联专线租赁费,免除在投标方开设的借记卡的工本费、手续费、年费、U盾、动态口令牌及短信通知费(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2.2潜在投标人须能够保守商业秘密(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并);
2.2.1潜在投标人未在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及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内,如在名单内,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3特殊要求:无。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名单内。
3.3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5日08时至2025年05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2.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500元/标包、平台服务费35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5日13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使用“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进行咨询。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13时00分。
6.3 开标地点: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内部监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通山路189号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华兴街107号
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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