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企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广州发展企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企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1000-PPS******
三、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为建立多层次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帮助员工抵御重大疾病及意外的风险,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拟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保障体系,为企业员工、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18周岁以下子女(以下简称“员工子女”)、部分待遇保留的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因疾病或意外造成的伤害提供社会基本医疗之外的补充医疗保险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五、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将于报价开启时同步开启。
六、询比保证金:
(一)询比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限定从响应人基本账户汇出)。
******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采购文件规定账户。询比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作否决响应处理。
七、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属地市级及以上级别区域性分公司),独立于采购人的响应人。响应人(若响应人为分支机构则响应人及其总公司)******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二)响应人为独立法人时,需提供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具备承接健康、意外、身故等团体保险责任所应具备的承保资质和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服务资质,有相对应的业务范围,下同);响应人为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时,需同时提供其及其总公司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以及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予响应人的独家授权书。
注:上述“独家授权书”请按照本询比文件第六章格式1的格式和内容编制(若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或者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起有独家或首席承保国内补充医疗保险及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的经验。需同时提供一份独家或首席承保国内补充医疗保险及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的合同或协议的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目录页、内容页、盖章页)扫描件。业绩签约主体应与响应人主体保持一致(若响应人的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业务系从其总公司所属的养老保险公司承接而来,且该养老保险公司属于金规〔2023〕13号文件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应当变更业务范围的情形并已在本项目响应截止前完成业务范围变更,响应人提交该养老保险公司的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业绩材料作为视同响应人业绩的佐证材料时,应提供能证明其自该养老保险公司承接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有效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的,该养老保险公司业绩不得视同为响应人业绩),业绩时间以起保时间为准。
(四)响应人已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3签署盖章《响应人声明》及格式16签署盖章《报价承诺函》。
(五)响应人若属于金规〔2023〕13号文件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3年内完成业务范围变更”的养老保险公司,须提交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7签署盖章的《承诺函》。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已注册成“投标人”或“供应商”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6月23日10:00至2025年6月27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询比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询比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收款账号:******6948。
3.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响应人在收到本采购文件后,请于报价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报价。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一)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二)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 7 月 2 日9:30(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需要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四)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及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 号发展中心6 楼 1 号会议室。
十一、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一)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三)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四)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五)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六)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七)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八)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询比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十二、其他事项:
(一)若因采购人的自身原因(如采购计划调整等)导致本项目的采购无法再继续推进,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终止采购,不论本次采购成功与否,采购人均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响应人中选与否,响应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成交,采购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二)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响应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平台上发布的同时,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响应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
邮箱:******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08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30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