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变更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将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高速公路K60至K162+100段临时用电工程扩大劳务合作工程(包件1、包件2)招标公告中:2. 投标人资格、2.1本次招标要求、③业绩
“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并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合作相类似的工程;
包件1:近 5 年内,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2 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电力行业工程项目电力安装类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签订金额≥794.64万元(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1个合同≥794.64万元的已完工程业绩、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则无需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包件2:近 5 年内,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2 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电力行业工程项目电力安装类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签订金额≥668.58万元(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1个合同≥668.58万元的已完工程业绩、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则无需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变更为
“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并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合作相类似的工程;
包件1:近 5 年内,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2 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电力行业工程项目电力安装类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签订金额≥827.26万元(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1个合同≥827.26万元的已完工程业绩、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则无需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包件2:近 5 年内,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2 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电力行业工程项目电力安装类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签订金额≥695.52万元(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1个合同≥695.52万元的已完工程业绩、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则无需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请各潜在投标人查阅
2025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