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法治报宣传报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包的协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福建法治报宣传报道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5-cczb2599d
3.预算金额:4万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预算金额(元)
计量单位
1
福建法治报宣传报道服务
1项
40000
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名称:福建法治报社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层福建法治报社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协商响应声明函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非自然人的,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协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3)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须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b.潜在供应商无法到我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的,请按采购公告提供的我司开户行、开户名、账号转账或电汇采购文件售价金额到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或电汇底单复印件及供应商所需购买的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和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我司(并与我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否则报名无效,参加协商无效)。采购文件(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帐号:
************871。)
(4)售价:¥100.0 元(人民币)
8.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三、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坚、李杰
项目联系电话:0591-
******2.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琼河巷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丽叶、王凌,0591-
******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坚、李杰,0591-
******,邮箱: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