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E************001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10日8:30******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现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税务局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52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部分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三、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委员会确认入围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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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评审的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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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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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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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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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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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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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8
|
1
|
2
|
******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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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
|
2
|
3
|
******有限公司
|
******
|
98.85
|
3
|
4
|
******有限公司
|
******
|
98.77
|
4
|
5
|
******有限公司
|
******
|
98.77
|
4
|
6
|
******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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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9
|
5
|
7
|
******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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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9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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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含暂列金:11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546000元、甲供材料费:0元),开标现场抽取的K值为 8.58 %,评标基准价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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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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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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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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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未加盖编制人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1.1条,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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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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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未加盖编制人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1.1条,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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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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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加盖的编制人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有效期至2025年9月10日(已过期),视为未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1.1条,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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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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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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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投标报价分
|
排序
|
1
|
******有限公司
|
******
|
99.88
|
1
|
2
|
******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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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5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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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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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7
|
3
|
4
|
******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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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9
|
4
|
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第一):******有限公司
九、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旭彬,建造师注册编号:闽************;
十、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
投标报价:****** 元(其中含暂列金:11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546000元、甲供材料费:0元);
工期: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一、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委员会成员名单:杨友才、钟德丰、张格兰、奚丽红、李达。
十三、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21日(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建设局******
十五、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十六、中标人确定:
******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税务局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