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或资格: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点资质: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造价咨询:具备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类相关业务范围,如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息公示平台、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资质/资信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 号:“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 3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造价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注: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注: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②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和单位的返聘证明等证明材料)。 4 、项目总负责人(兼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 三家 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且须以承担 设计 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 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 ”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 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 10、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说明:针对项目总负责人未处于停止执业期限内、投标人未处于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相关的情况,若没有则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