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15#、18#、19#采暖工程地热工程-地热施工劳务(四次)”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15#、18#、19#采暖工程地热工程-地热施工劳务(四次) 2.项目编号:[2025]******56;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80650元(含税,含三线一钉,手持工具使用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供货地点: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付款方式及进度: 8.1付款方式: 8.1.1工程施工至主体封顶并完成内外围护结构,质量验收合格,15日后拨付该阶段工程结算的50%(公司承包范围内各单体楼均需达到此形象); 8.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70%; 8.1.3待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后,甲方拨付乙方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7%; 8.1.4两年缺陷责任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拨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100%。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开具合法的税率3%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付款的前提条件,如出具虚假发票应承担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的要求提供发票,承包人可以延期支付,并且不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8.2发票要求:3%专票 9服务质量及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10其他要求: 10.1劳务分包人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劳务总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并且现场劳务总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及专职安全员要有劳务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10.2劳务分包人负责提供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所有施工操作人员,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3采购人不提供食宿,劳务人员年龄需满18-55周岁,劳务人员需具备专业技术水平,采购人提供图纸,劳务作业人员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劳务作业人员需提供不出现农民工索要工资情况发生的承诺,按月提供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发放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4质量要求: 10.4.1所有工作内容中所列施工项目而提供的人员、材料、机具、设施必须符合法规、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要求,并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 10.4.2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中所列所有的施工项目必需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达到三市样板及省优标准。 10.4.3 隐蔽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0.4.4劳务分包人负责对自身承包范围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 10.4.5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一旦进场,劳务分包人应加强现场的施工管理,因劳务分包人管理不善,发生材料偷盗、丢失、损坏等现象,劳务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10.5安全文明施工: 10.5.1劳务分包人施工过程应随时做到达到承包人要求的“工完、料清、场地净”; 10.5.2劳务分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各工种的作业区、材料堆放区的卫生清理工作及垃圾清运工作; 10.5.3劳务分包人提供的所有人员如有不服从承包人安全管理的,承包人有权将其清除现场; 10.6安全防护 10.6.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0.6.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0.6.3劳务分包人施工人员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承包人无关,由劳务分包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7履约保证金:无 10.8质量保证金: 3%质保金,质保期两年。 10.9供应商中标后需按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完成施工,如不能按期完工,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万元,最高支付招标金额的50%(需提供承诺书) 10.10供应商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专票,含税,含三线一钉,手持工具使用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10.11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合同范******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二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08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有限责任公司第19包施工劳务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 ******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若三个月内未提交开票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发票权力,过后不予补开 8、本项目有效供应商需满足2家方可开标 五、报名方式 ******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index),按要求选择报名项目、缴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报名时间为2025年08月20日09时至2025年08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 ************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账号密码。 ******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index)下载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致电:0451-****** 六、采购保证金 ******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采购公告;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8时00分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代理公司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信息必须一致(汇款时须注明:[2025]******56) 3.投标人汇款后系统自动审核保证金; ******银行出具的保证金账户实时进账单为准; 5.投标人须无条件承担投标人由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投标被否决处理。 6.有以下情形的汇款,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的; (2)汇款人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7.保证金的清退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成交供应商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七、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二次竞价 2.开始竞价时间: 一次竞价时间:一次报价请于2025年08月21日09时前填写完成,开标后一次报价不可再更改。 二次竞价时间:二次报价与一次报价时间间隔30分钟,供应商需于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前填写完成。最终成交价格以二次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为准。 若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则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为二次报价项目,供应商需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可相等; ★★★若报价不符合文件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八、竞价说明 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 九、采购人其他需求: 供应商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人需求。 十、成交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下浮67.5%计取,由中标供应商缴纳。 中标供应商在缴纳代理服务费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供应商不缴纳代理服务费,则从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道里区友谊路117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工程小区105栋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451-****** ******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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