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诊疗能力提升项目》消毒灭菌设备一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J-CZHW-25198
项目名称:2025年《诊疗能力提升项目》消毒灭菌设备一批
预算金额:2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至 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诊疗能力提升项目》消毒灭菌设备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J-CZHW-25198
项目名称:2025年《诊疗能力提升项目》消毒灭菌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合同包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万元) | 供货时间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 |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4 | 台 | 0.4 | 1.6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以内交货 | 否 |
有害气体检测仪 | 1 | 台 | 3.5 | 3.5 | 否 |
小型台式灭菌器 | 2 | 台 | 10.4 | 20.8 | 是 |
牙科手机清洗消毒机 | 1 | 台 | 60.6 | 60.6 | 是 |
篮架卸载车 | 3 | 辆 | 1.3 | 3.9 | 否 |
标准篮架 | 2 | 个 | 1.55 | 3.1 | 否 |
2 | 沸腾清洗机 | 1 | 台 | 55 | 55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以内交货 | 否 |
超声波清洗机 | 2 | 台 | 5 | 10 | 否 |
封口机 | 2 | 台 | 4 | 8 | 否 |
注油机 | 3 | 台 | 2.5 | 7.5 | 是 |
无菌物品发放车 | 5 | 辆 | 4 | 20 | 是 |
污染物品回收车 | 4 | 辆 | 1.5 | 6 | 否 |
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1 | 台 | 26 | 26 | 否 |
合计 | 226万元 |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12月31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各合同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对多个合同包同时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合同包。按照合同包1-2的顺序评审,如被推荐为合同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合同包2的评审中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注册,线上报名,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后,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完成购标申请。潜在投标人其他渠道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平台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售价************有限公司”开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纸质版本投标文件需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提交。
(1)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建议提前1天准备好软件环境,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可通招标文件设定的腾讯会议参与现场开标程序。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联系人:于老师、滕老师
联系电话:0431-******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150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诗杭
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1500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滕老师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方式:刘诗杭******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诗杭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