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桂平市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共7个教育工程项目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E************001001)因目前使用的全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及招标范本的限制,《招标文件》有部分内容无法编辑修改,现对原《招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作出以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检测服务期”内容:“检测服务期:350日历天”,现澄清为“检测服务期:220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现澄清为: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9号)》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各方检测行为—(四)检测机构责任—3.从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的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满足:①承诺中标后将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分包给贵港市(含“三区两县市”)注册的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含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②联合体投标的须与贵港市(含“三区两县市”)注册的持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概况”内容:“检测服务期:从签订委托检测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此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以此项内容为准)日历天。”现澄清为:“检测服务期:220日历天”。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能力和诚信要求”内容:
4、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4.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4.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异地试验室(如有)还需提供从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中截图的异地试验室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现澄清为:
4、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4.1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9号)》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各方检测行为—(四)检测机构责任—3.从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的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满足:①承诺中标后将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分包给贵港市(含“三区两县市”)注册的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含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②联合体投标的须与贵港市(含“三区两县市”)注册的持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说明!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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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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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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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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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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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西山镇城北社区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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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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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08号(荷城世家)77幢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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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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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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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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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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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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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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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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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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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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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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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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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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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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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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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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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E************001001]桂平市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共7个教育工.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