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直属库如东分库驳岸维修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概况:驳岸采用顺岸式布置,驳岸前沿线平行于航道中心线,驳岸前沿线距航道中心线27m。本次驳岸维修加固长度为123.8m,分为东西两段。西段长82.5m,东段长41.3m。
2.2招标内容与范围:码头维修加固施工,包括:1、拆除部分场地及浆砌块石挡墙。
2、在原码头前沿所在位置采用双排护壁桩的结构型式对码头结构进行维修。前排桩采用HBZ500(240)-Ⅱ型护壁桩,板底高程▽-12.45m,桩长15m,后方HBZ500(240)-Ⅰ型护壁桩,桩长10m,间距2.0m。前排板桩与后排锚桩的间距为2.7m。上部采用现浇钢筋砼胸腔,胸墙顶标高▽5.35。胸墙上设置Φ80泄水孔。胸墙后采用抛石棱体结构,抛石棱体结构后设置混合倒滤层,倒滤层后铺设土工布。墙后区域施工挖泥后采用6%灰土回填,振动碾压密实。同时在胸墙前设2组橡胶护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凭证(提供证书以及社保凭证复印件);
特别提醒:1.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度财******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 投标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码头建设或码头(驳岸)维修加固等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340万元的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合同完工鉴定书(附验收小组签名表)或合同完工验收意见或完工验收合格证明(完工验收合格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公章的(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
3.6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码头建设或码头(驳岸)维修加固等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340万元的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合同完工鉴定书(附验收小组签名表)或合同完工验收意见或完工验收合格证明(完工验收合格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公章的(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7******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人转包、分包;不接受投标人借用资质参与投标。投标人未被中储粮系统列为不良信用企业名单。中储粮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如下:
序号 | 施工企业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有限公司 | ************7E |
2 | ******有限公司 | ************3B |
3 | ******有限公司 | ******-2 |
4 | ******有限公司 | ************XM(20-1) |
5 | ******有限公司 | ************2L |
6 | ******有限公司 | ************8T |
7 | ******有限公司 | ************7N |
8 | ******有限公司 | ************47 |
9 | ******有限公司 | ************7A |
10 | ******有限公司 | ************3M |
11 | ******有限责任公司) | ************0Y |
12 | ******有限公司 | ************75 |
13 | 阜阳市大地建设公司 | ************78 |
14 | ******有限公司 | ************44 |
15 | ******有限公司 | ************XK |
16 | ******有限公司 | ************XG |
17 | ******有限公司 | ******MA2T77NU6X |
18 | ******有限公司 | ************10 |
19 | ******有限公司 | ************0Q |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下载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具体操作方法:步骤1①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②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可搜索项目号0747-2560SCCJS856,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并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包/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5.3递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正太中心B座1901室第三会议室登记处。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9:30。
6.2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正太中心B座1901室第三会议室登记处。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内容主要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2建设地点:江苏省如东县潮桥镇,如泰运河南岸,南通直属库如东分库南库区。
7.3工期要求: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90日历天完工。
7.4质量要求:合格。质量管理有序,质量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实体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规范。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为零。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7.5HSE目标:符合国家和招标人有关HSE规定;无轻伤及以上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因项目建设引发环境以及驳岸坍塌事故。
7.6最高投标限价:43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7.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储粮服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海安市凤山北路55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
联系人:刘轩、邹林林、嵇工、王工
电话:******
电子邮件:jilan1@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