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一批陪伴椅,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采购要求
一、尺寸规格
数量:100张
1.饰面:采用人造皮革,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
检测事项:
(1)撕裂力≥80N
(2)耐磨性:无明显损伤、剥落。
(3)摩擦色牢度:干擦(500次)≥4级
(4)气味≤3级,游离甲醛、禁用偶氮染料、挥发性有机物(VOC),可萃取重金属:铅(Pb)、镉(Cd);均未检出。
2、扶手面:采用橡胶木,油漆工艺采用五底三面处理,表面光滑无气泡,油漆采用木器漆。
3、脚架:采用15mm*50mm,管壁厚度≥1.5mm冷轧钢管。
4、脚垫:采用PU材质脚垫。
5、结构:采用静音缓降装置,使用过程中无明显噪音或异响。
6、操作方式:滑轮卡槽式收起操作。
7、规格尺寸(±5%):收起:W630mm*D810mm*H940mm;展开:W630mm*D1880mm*H620mm
8、颜色:任选
9、参考款式图片见附件。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50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待货物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交与院方,院方收到发票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全部货款。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自拟);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交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承诺函。(自拟)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医院7号楼负一层。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
七******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陪护椅参考图
******医院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