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居护理用品200万件、体育用品1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居护理用品200万件、体育用品1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1000吨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兴达路51-1号;
******居护理用品200万件(鞋护用品100万件、车护用品100万件)、体育用品1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1000吨项目;
职工人数:项目聘用职工150人(均不住宿,不设食堂);
建设性质;新建。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项目废水可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注塑、吹塑废气经密闭车间集气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焊塑、胶粘废气通过密闭车间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进行处理后+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正常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项目建设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原料空桶收集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选址与洛江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选址合理可行。在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域环境质量可达功能区要求。在采取本报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对策,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生产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项目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兴达路51-1号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