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2025年度新会区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1)(2)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设计(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方;(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 ******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5、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6、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网址:******/shix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