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烈士纪念馆正在建设,为充分发挥我市烈士纪念馆褒扬烈士,教育后人的功能,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征集烈士的有关史料和遗物,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征集从党的创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嵊州籍烈士以及牺牲在我市的外地烈士的遗物及历史资料。
二、征集内容
1.烈士生前生活或参加革命时期的照片,烈士纪念品、纪念证、纪念章等。
2.烈士日记、书信、稿件等原始图文资料,记载烈士事迹的书籍、图片等。
3.其它与烈士以及战役、战斗相关的物品和资料等。
4.重要领导人的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报刊宣传资料、影像资料等。
三、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对自愿捐赠革命文物、史料者,由征集方悉数登记造册、妥善保存,并出具接受捐赠证书。
2.借展代管。凡个人或单位收集的文物史料,符合陈列馆展览的,可由征集方借展,当个人或单位有意收回时,本人可以收回。
3.提供复制。对确有展览价值,本人或单位无意捐赠、借展的文物、史料,经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复制后将原件返还。
四、征集时间
2025年6月4日-8月30日
五、 联系方式及地址:
1.嵊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嵊州市长春路27号),联系电话:0575-******;
2.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