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破碎废气、混料废气、抛丸废气、油烟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区域 | 产污源 | 主要污染物 | 收集方式 | 处理措施 | 排气筒 | 执行标准 | 高度 | 编号 | 厂房 | 注塑工序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 | 密闭车间 | 二级活性炭 | 15m | DA007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抛丸工序 | 颗粒物 | 密闭设备 | 二级布袋装置 | 15m | DA008 | 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食堂 | 油烟 | 油烟 | 管道 | 静电油烟净化器 | 15m | DA009 |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的中型规模要求 |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区域 | 产污源 | 主要污染物 | 收集及处理方式 | 执行标准 | 厂区 | 注塑工序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 | 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 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中的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标准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 抛丸工序 | 颗粒物 | 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 破碎工序 | 颗粒物 | 无组织排放 | 机加工工序 | 颗粒物 | 无组织排放 |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间接冷却水、生活污水。 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佛冈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佛冈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0~88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注塑边角料及残次品、金属屑、边角料、除尘灰、废钢丸、一般废包装材料等,其中注塑边角料及残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金属屑、边角料、除尘灰、废钢丸、一般废包装材料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妥善收集贮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后交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切削液、润滑油、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设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