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VI试运行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VI试运行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因生产需要,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试运行拟采购标识标牌一批。
2.2 比选范围: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2.3 项目地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
2.4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日起60天,质保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5年 9 月 8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被视为无效。
4.4 比选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扫描支付,否则比选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9 月 1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9 月 15 日09时30分至10时00******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1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安琴
电 话:******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