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就“环境健康管理湾区合作机制与标准规则对接研究探索”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18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环境健康管理湾区合作机制与标准规则对接研究探索
三、采购需求
协助组织开展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面向国际一流湾区的环境健康管理机制、规则、标准对接探索研究。主要包括协助搭建并管理、运营粤港澳大湾区合作交流平台,研究建立配套的合作交流工作机制************委员会进行鉴别、审核、评价、确认等。协助联系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健康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广州与港澳环境健康管理相关标准、规则对接的前期研究,形成相关研究报告,发布相关成果。
四、项目经费
限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报价超过上限的无效。
(注: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具有组织粤港澳大湾区或其他类似区域范围的生态环境相关科研、主题活动经验(以相关服务合同和活动照片为佐证材料)的优先;
(五)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纸质邮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经验业绩证明材料;
4.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
5.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报名材料纸质件需一式叁份并加盖骑缝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U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510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供应商确定及成交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供应商,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不另行通知,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20-******。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