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植物保护工作站对张家川县植物保护工作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择优选定。
一、招标文件编号:ZCZZB2025-001
二、采购内容:
包号 | 名称 | 规格/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第一包 | 5%高氯甲维盐 | 100毫升/瓶 | 实际采购数量将根据中标单价及预算金额据实核算,结算时以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8.5元/瓶 |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价说明:投标单价四舍五入只允许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例:0.386按0.39取) 数量说明:数量按整数计取,如有小数点后一位进1计取。 (例:10.2按11收取) |
第二包 | 太阳能杀虫灯 | 台 | 3000元/台 |
草地贪夜蛾诱捕器 | 套 | 50元/套 |
第三包 | 背负式电动喷雾器 | 个 | 280元/个 |
三、预算金额:20万元,其中:第一包:5.5万元;第二包:7.0万元;第三包:7.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竞价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竞价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以投标截止日前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08日10时00分—2025年07月09日10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在线报名。报名须上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所有资质。(资质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竞价将视为无效竞价。)
六、竞价时间:
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09日10时00分—2025年07月11日10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在线竞价。(供应商在竞价时间内需将竞价文件进行线下递交,未递交的供应商竞价将视为无效。)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总报价,包含货物的总价、运输、安装、调试、保险、验收、税金、人工费等一切费用。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张家川县植物保护工作站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25号
联 系 人:王刚
联系电话:******
2025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