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申报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项目的通知》(荔商投〔2024〕106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和第三方评审,我局拟定了《荔湾区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资金安排计划》,现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6月19日。公示资金安排计划不作为申报单位获得资金奖励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最终拨付通知为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638号经贸大楼301房,邮编:510375。
附件:荔湾区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资金安排计划
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荔湾区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资金安排计划
序号
申请企业(单位)名称
项目数
国际认证拟分配金额(万元)
在岸服务外包业绩拟分配金额(万元)
服务贸易业绩拟分配金额(万元)
合计
1
******有限公司
——
17.84959
2
14.27952
3
10.70964
4
0.89247
7.13986
8.03233
5
7.13976
6
1.78494
2.67741
7
8
9
10
11
12
13
14
3.56988
15
16
17
1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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