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0013-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269号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消防、供、排水等设备的维护、维修和管理以及车辆进出停放的管理;局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落实。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陆万肆仟捌佰陆拾伍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合同标的: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00元/年;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在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应按招标要求配置人员,且保持相对固定,人员为中标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允许分包给其他公司: 3、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设备、设施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绿化服务按照国家二级管理与养护标准进行,即:草坪,草种生长正常,整齐雅观、四季常绿,绿地呈现自然景观,无枯叶,草种纯度达93%以上,杂草率低于3%,草坪覆盖率达98%(其余草种达92%以上),高度≤30cm,无坑注积水,无明显裸露地,及时补植死亡草种,病虫害率控制在10%以下:乔木:树型美观、生长正常,无枯叶残枝、无死树缺株,单株受害控制在10%以下;灌木:生长正常,造型美观具有一定艺术感;花卉:生长正常,花枝新鲜、整洁、美观。 5、因中标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财物、档案资料以及相关信息等被盗、被损坏或对外传播的,中标人应予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6、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服务要求 (1)有大型会议、重要接待任务、应急突发事件等重大事情,中标人应无偿调集人员、器材等予以保障。 (2)对物业合同内每项日常管理服务均必须有应急处理预案,并切合实际,落实到人员和装备保障。 (3)突发应急预案种类需包括以下内容:上访闹事、暴雨应急、暴力等刑事犯罪,争吵斗股、发现偷盗、火灾应急、发生交通事故、遇急症病人、食物中毒、发现酗酒或精神病人闹事、发现传染病疫情、燃气泄漏、地震应急、发现爆炸物或疑似爆炸物、车辆丢失等应急处 理预案。 (4)突发事件应急 (5)处理需建立三级联动机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对事件进行有效处理,因应急不到位或者处置不当,中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2.人员配置要求
总人数配备不少于34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1、付款人: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1.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1.3、付款条件: 1.3.1年中标经费总额平均到每月为月平均经费,每月末考评得出当月实得经费,费用按月支付,次月支付上个月的费用。 2、其他 2.1、项目实施中,中标人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针对客户提出的数据和成果问题在2小时内赶到客户现场响应客户要求。 2.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2.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或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服务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2.4、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价,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审核、核查、评估和验收。 2.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高优效的服务。投标人依据本项目实施需求及目的自行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人员劳务费、通讯费、劳保福利费、员工社保费、办公费、企业利润、企业税金等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以及采购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损失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投标人应根据以上费用综合考虑报价。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6、中标人应按月足额发放所有服务人员的一切劳务费用,相关服务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出现消极怠工(或其他无法胜任本职岗位)的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更换能够胜任本职岗位的人员。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招标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4932)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7-01 —— 2026-06-30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综合管理 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1 | 基本要求 | 中标人******办公室,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 周一至周五每天******办公室进行业务接待,安排人员值班并提供服务。大门保安要全年24小时值守。 | 上岗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 2 | 会务服务 | 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制订会议服务使用规程并认真落实。为会议、与会者提供一切会务相关服务工作;会议服务人员既要严格履职尽责,保证做好分配的工作,又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他人搞好有关工作;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询问、不议论、不外传重要会议内容,不擅自带领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 工作日上班时间,保持在岗在位,遇有大型会议或有临时会议等特殊情形,根据采购人的通知协商办理。 | 3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服务规范应符合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 24小时受理机关干部职工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的维修项目只收取材料费或者由采购人提供材料。 | 制定机关房屋维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管理制度,建立房屋维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干部职工资料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 制定机关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制定客户服务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 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 应公开服务内容和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 | ******办公室。 | 协助配合做好疫情防控、重大活动、节假日等专题布置、志愿者服务等。 | 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 对违反机关管理制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 保证热情服务,及时为机关干部职工分忧,及时将快件、图书、报纸分发到相应的报箱或通知本人及时提取。 | 2、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1 | 公共部位 | 房屋结构 | 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办公室或相关使用人。 | 门窗 | 每周一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明显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 管道、排水沟、屋顶 | 每季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鼓、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暴雨、冰雪等级特殊时节,做到随时修整到位。 | 围墙 | 每月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明显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 道路、场地等 | 每半月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基本平整无积水,冰雪天气保持路面无积雪,沿石平直无缺损。 | 安全标志等 |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 2 | 排水系统 | 检查、清洁 | 每天巡查一次自来水管道。 | 3 | 公共照明 | 景观灯、节日彩灯、大堂吊灯、办公楼照明等 | 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8%以上。 | 配电间 | 每日一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月一次保养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一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 | 4 | 消防设施 | ******办公室 | 5 | 电梯系统 | 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 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中标人的管理人员须在五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 电梯由专业人员维修保养,中标人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电梯维修、保养人员须持证上岗,电梯各种安全检查审核证件齐全有效; | 中标人负责向市技术监督局办理电梯安全年检手续,年检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 6 | 说明 | 公共部位建筑工程及给排水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避雷系统、弱电系统等设备维修维护,单次单品500元内(含)维修维护材料由物业负责。 | 3、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序号 | 区域 | 项目 | 服务要求 | 1 | 楼内公共区域 | 地面和墙面 | 每日清扫一次,其中门厅每日清扫二次,地面每日拖洗一次以上;大堂、门厅花岗石、大理石每季保养一次,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无灰尘。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隔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 | 门、窗、玻璃 | 每半月擦拭一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 | 天台、屋顶 | 保持清洁、无垃圾。 | 垃圾收集 | 按采购人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分拣管理;按楼层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二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 公共卫生间 | 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办公室领取更换。 | 2 | 楼外公共区域 | 道路地面、绿地、明沟 | 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以上,广场砖地面每半月冲洗一次;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二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 | 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 | 垃圾厢 | 有专人管理。生活、建筑垃圾封闭存放,垃圾厢每日清理、冲洗二次以上,垃圾厢整体清洁、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 | 垃圾桶 | 按采购人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分拣管理,合理设置垃圾桶,每日清理二次,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 消毒灭害 | 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 | 垃圾清运 | 按照社区要求,做好所有垃圾的分类和外运工作,院内住户装修,必须提前跟物业进行备案登记。 | 备注:******办公室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4、保安服务 序号 | 岗位 | 服务要求 | 1 | 基本要求 | 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 中标人应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 2 | 秩序维护员 (保安) | 大门24小时值班看守,指挥车辆及工作时间大厅开关门,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上班时段大门实行立岗,保持良好精神风貌,并对进出人员、车辆行礼。 | 工作日8:00到17:30(冬季)、18:30(夏季),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并保持大厅清洁。 | 外来人员进入机关大楼,按机关办公楼访客登记工作流程执行。 | 对大型物件搬出进行记录。 | 3 | 保安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天巡查两次以上,重点部位应设巡更点,有巡更记录。 | 接到火警、警情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物业项目部与报警。 | 在遇到异常情况或干部职工紧急求助时,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 4 | 技防设施值班监控 | 接入监控系统,及时查看是否具备录像监控功能,熟练并正确使用各种技防设施,保证24小时开通,并有专人驻守,关注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配合调取监控,查证信息。 | 物业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保安人员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中心应接受救助要求,解答询问。 | 5 | 车辆管理 | 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 | 按照采购方车辆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 每个工作日早8:00至10:30指定专人对进出机关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辆停放到位,出入口环境整洁、道路畅通。 | 6 | 秩序维护 | 制定执勤制度、内务制度、巡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分队,每月进行培训。 | 5、公共区域绿化管理日常养护服务 序号 | 基本条件 | 内容 | 要素 | 养护要求(植物) | 1 | 乔、灌、地被、草配植合理,层次较丰富,景观好。花坛、花境面积占绿地总面积的0.5%以上 | 树木 | 修剪 | 乔、灌木修剪每年三次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五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三次,基本无枯枝。 | 中耕除草、松土 | 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 | 施肥 | 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 | 病虫害防治 | 防治结合、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 | 扶正加固 | 树木基本无倾斜。 | 其它 | 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 | 2 | 绿地保存率100%,乔、灌、草等保存率98%以上。绿地设施、硬质景观保持完好 | 花坛 | 布置 | 一年中有两次以上花卉布置,三季有花。 | 灌、排水 | 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 | 补种 | 缺枝倒伏不超过五处。 | 修剪、施肥 | 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 | 病虫害防治 | 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综合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制度上墙公示、房屋台账、每年2次满意度测评、综合管理、办公楼的客服、会务服务、快递收发管理(含报纸收分发)、常用设备及工具配备、与物业相关的资料档案管理等。 ******消防运行。 3、区域内的卫生保洁服务。 包括道路及停车场所、绿化区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公共用房公共部位保洁、地面设施、建筑物周边、护栏、标识标牌的日常保洁;公共卫生间的保洁;垃圾分类及清运、卫生消杀、公共区域垃圾桶的保洁;办公楼楼顶的天沟定期疏通,以及所有物业范围内的定期消毒灭害、下水道清理、垃圾分类分拣及台账管理等。 ******消防监控、巡逻岗位安全巡视;办公楼区域内交通秩序、车辆行驶、室外停车场的管理;进出的车辆指挥、大门电动门、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办公大楼的夜间守护;公共秩序维护,治安、防火防盗等。 5、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室外摆设花卉的养护与管理,室外绿化的养护与管理。 6、办公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办公区域的消毒、进出人员的管理等。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变更防控措施。 7、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8、中心机关及管养站厨师服务。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服务周期及要求:3年(2023-2026)。合同一年一签,若考核不达标,则中止合作。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物业费包含物业公司的全部成本、费用、税费和合理利润,不包含设备运行燃料动力费、水电费以及单次单品500元及以上的维修材料费。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无。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3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