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LNG储罐顶部干粉灭火系统更换干粉及维保服务采购
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LNG******有限公司(采购人)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单采购方式,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单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有限公司LNG储罐顶部干粉灭火系统更换干粉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M************027
2.3实施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刁家乡储运路1******有限公司。
2.4******有限公司LNG储罐顶部干粉灭火系统灭火剂(2个罐体,单个1000Kg,共含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2000Kg)进行更换(含旧干粉回收处理),针对干粉灭火系统脱漆、锈蚀等问题进行维保(含刷漆及系统检查维护)。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项目。
2.6质量标准
2.6.1******消防产品相关质量标准和认可,出厂日期距离本次更换日期不得大于3个月并附全套产品资料信息。
2.6.2刷漆所用漆料需符合国标,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先涂环氧通用底漆,再涂聚氨酯面漆,确保涂膜无漏涂、流挂、渗色、针孔、桔皮、起泡等质量缺陷,漆膜应厚薄一致;颜色均一,面漆无色差,无夹渣和灰尘。
2.6.3维保之后干粉灭火系统检查投用无异常。
2.7******消防部门有关要求。
3、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资质要求/相关行政许可
(1******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
(2******消防工程师证并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信息。
3.2业绩要求
3.2.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响应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至少1******消防设施施工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和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况。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cr/list)查询。
3.3.5******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响应人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响应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响应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响应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不同投标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4.3响应人满足现场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期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公告的所有要求,因储存干粉灭火剂的装置位于我公司LNG储罐顶部,距离地面高约40米,作业空间有限、风险较高,所以响应人必须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实际情况,没有进行现场踏勘的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3.4.4响应人的报价是涵盖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所回收的旧干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合法合规处置,如果响应人在处置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或其他事故事件均与采购人无关,所有责任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4、报价要求
4.1本次询比单采购以报价单总价为评审依据。报价为全包价,包含2000kg干粉灭火剂采购费用、运输费、吊装费、维保费及人工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为含税价,税率自填,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本次询比项目为一次报价,供应商报价的同时即对所列项目、要求等做出完全响应的承诺。
4.3若报价低于或高于所有报价均价的30%视为恶意低价或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人需满足“3响应人的资格要求”“2.5服务期限”“2.6质量标准”的要求,不满足的响应无效。
4.4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000元整,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5报价应在规定的询比时间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4.6响应人应提供的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询比报价单、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及第3款“响应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4.7审核时资料模糊不清或者资料不齐全,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材料应密封。
5、报价方法及时间
5.1本采购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线下评审。
5.2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6日15时30分。
5.3响应材料递交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刁家乡储运路1******有限公司;
5.4******有限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5.5询比报价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5.6询比响应单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
5.7询比响应文件应密封后提交,包封开口处以密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评审办法
6.1参加报价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参加报价的响应人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6.2最低价法: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所有报价均应为含税价,税率自填,若税率一致,按含税价最低价中标,如税率不一致时,按照不含税最低价中标。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则按附件中承诺的优惠服务内容更优者为先。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牟县刁家乡储运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邮箱:******
******有限公司综合部
监督电话:0371-******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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