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大厦三台吊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人保大厦三台吊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733-******)由******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采购工作,采购合同由人保大厦三台吊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以下简称“人保投控北京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大厦三台吊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2.2采购范围:
(1)更换3个电动吊船(品牌北京建铂瑞)及配件,6套手动爬轨器,更换的电动吊船及配件不能低于现使用品牌的档次。
(2)维修轨道鼓包及11层西北角三角铁过长故障。
(3)维修11-12层吊船电源插座故障。
(4)配齐2根护身大绳,6套安全带,3个安全扣。
(5)竣工验收、调试:维修更新完成后,由工程部会同安装方专业技术人员对吊船设备进行全面验收和调试,确保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标准要求,能够正常、安全地投入使用。通过第三方检测单位(CMA)的检验并取得合格报告,确保各项性能指标达标、合规,并交付使用。
(6)对物业工程技工进行培训:进行设备操作规程培训,安全培训,故障处理培训。
(7)维修公司出具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及第三方检测单位(CMA)检验合格报告。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项目性质:工程。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工期:20个自然日。
2.6实施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
2.7最高限价:348083.69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事务所或审******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4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xinyongfuwu/?navPage=5
3.5 ************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供应商须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1) 拟派人员涉及吊船电气调试接线等作业的,需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
(2) 拟派人员涉及吊船操作、试运行等作业的,需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证明其具备高空吊船操作的安全技能;
(3) 涉及吊船拆卸等作业的,需持有高处作业吊蓝安装拆卸工证。
(4) 项目经理应有机械工程师证书或电气工程师证书
(5) 拟派项目安全人员需提供专职安全员证
(6) 拟派项目焊工需提供焊工证
3.8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具有至少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5.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磋商件售后不退。
5.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请将①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登记注册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③标书费付款底单发送至******,并在邮件中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充分预留登记、审核、缴费所需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9时30分。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04会议室。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富力双子座A座1801室
联系人:周志成、刘飞、刘岳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标书款及保证金提交):
******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西城区支行
账 号:************48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