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元院区重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医院开元院区重症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开元院区重症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DZB-F-2025-218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990000.00元;
其中:
序号 |
货物名称及数量 |
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
1 |
呼吸神经肌肉刺激仪(2套) |
400000.00元 |
2 |
一氧化氮治疗仪(1套) |
250000.00元 |
3 |
心输出量测量仪(1套) |
340000.00元 |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开元院区采购呼吸神经肌肉刺激仪2套、一氧化氮治疗仪1套、心输出量测量仪1套。采购范围主要包括货物的采购、送货、安装、调试、使用、验收、培训和质保期服务等,以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原厂整机质保(需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0、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1月(含)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缴纳税收证明资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并与本项目其他文件资料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的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或现场获取(获取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网上获取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需清晰可见,投标人公章必须为彩色,每一页资料均应加盖公章);邮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现场获取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每一页资料均应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景华路 24 号
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9-******
电子邮箱:******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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