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景宁畲族自治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运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号
2.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运营项目
3.预算金额:1750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房租和设备租金补助,此费用不作竞争)
4.最高限价:1750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房租和设备租金补助,此费用不作竞争),一年运营补助费用最高限价350万元/年(其中200万元/年为房租和设备租金补助,此费用不作竞争)
5.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景宁畲族自治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运营项目 | 5 | 年 | ******居民住宅及店铺(不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等区域的再生资源回收运营;汽车拆解中心运营;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及健康评估工作。 项目运营服务期5年,设立5年补助期,按照每年不超过350万元(其中200万元为房租和设备租金补助)进行补助。本次投标对每年补助费用进行报价。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类型:服务类 |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13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发送;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2)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示: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未按上述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3号楼)。
3.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9: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邮箱:******2@qq.com。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复兴西路3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永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赵慧荣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杜益龙、王立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冯炜贺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53353
3.监管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琳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复兴西路32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