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技术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KLG******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伊岭工业集中区平顺路西面顶斤山东路北面(南宁市伊岭工业集中区B-121号)。
建设规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拆除原有天棚吊顶、开门洞、新建轻钢龙骨埃特板隔墙、重新安装铝扣板吊顶、墙面刮腻子涂乳胶漆、电气安装工程、柜台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等。具体内容及规格参数详见规格参数表、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635288.74元
要求工期: 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拆除原有天棚吊顶、开门洞、新建轻钢龙骨埃特板隔墙、重新安装铝扣板吊顶、墙面刮腻子涂乳胶漆、电气安装工程、柜台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等。具体内容及规格参数详见规格参数表、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R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
3.5******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9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以上金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10.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或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等,存在投标单位或工作人员的行贿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其他单位、个人以投标单位名义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行为的,视同投标单位有行贿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因该行贿行为已接受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1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12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禁入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13.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15R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3.16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任一网站中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5月 7 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 13 日18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到******大学东路170******有限公司内)一楼前台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本(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4.3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釆购代理机构以下指定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南宁市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105
开户行行号:******1101
4.4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2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地点: ******大学东路170******有限公司内)一楼开标大厅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以密封形式提交。
5.3本次招标将在******大学东路170******有限公司 会议室开标,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5 月 28 日9时30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R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广西科联招标采购服务交易平台(******/)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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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门
0771-******
11. 注意事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
******银行南宁金浦路支行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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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武鸣区兴武大道159号 地址: ******大学东路170号
邮 编:530100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0771-******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有限公司
2025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