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第一节 招 标 公 告
(设备类别: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施工用车等)
招标编号:LGS-JTZL-2025-020
1. 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站前工程GZSG-2标,起讫里程DK2+668.71~DK25+565,标段线路总长22.896km,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及肇庆市,主要工程情况:箱梁制架共809孔、桥面系16435延米长;无砟轨道52.25铺轨公里、正线铺轨83.99铺轨公里、站线铺轨2.57铺轨公里、铺道岔16组、铺道砟5.96万方,制梁场2处(1#高明制梁场、2#肇庆制梁场)、铺轨基地1处(利用珠江段铺轨基地改建)。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6月30日。
根据工程施工配置需要,计划租赁一批机械设备负责配合项目设备安拆及施工,已获公司批准。现对项目施工所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施工用车等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45号)。
2.招标设备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设备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施工用车等。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设备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设备租赁、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设备租赁经营范围,能开具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3设备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有相应检测证书,且出厂年限5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合同的能力。
3.4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4.1资质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4.2设备要求:租赁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等文件。同时,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且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满足施工使用和安全管理要求。
3.4.2.1应提供投标设备清晰的正面及45度侧面的彩色图片,有牌照要求的设备应清晰显示牌照。
3.4.2.2提供投标设备有效期内驾驶证或行驶证等资质证件。
3.4.2.3提供设备操作人员有效期内的操作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如提供第三方租赁设备的,则投标人应提供与第三方设备的租赁合同及操作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3.4.2.4提供投标设备国家行业规定保养期内的维护保养证明。
3.4.3. 服务要求:应提供全面的服务,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等。配备满足招标人施工需求的操作人员。
3.4.4. 保险要求:必须购买设备相应的保险、道路机械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管理等。
3.4.5. 环保要求:设备具备良好的环保设施,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租赁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租赁商参与投标。
(9)投标人如中标,需承诺给予招标人JBYSC-001、HNTBC-001、SGYCL-001包件各50万元信用额度,分期使用率为100%。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 须 在 中 国 中 铁 采 购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简 称 鲁 班 平 台 ****** .com)进行租赁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注册事宜 请联系网站客服)。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3日至 2025年 07月 18日 14:00 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操作方式详见“ 中铁鲁班商务网 ”首页→右下角“客服 ”→“操作手册 ”),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 买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07月18日14:00。
4.3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设备包件 清单》,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crecgec.com)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将编制好的全套签字盖章的书面投标资料(正本)制作成PDF版投标文件,在投该平台上传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鲁班平台对所有上传该平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资料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标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2日14时00分。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非PDF格式投标文件)的,鲁班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中标候选人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在评标结果公示后10日内,各中标候选人将与PDF版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不影响鲁班平台开标)。中标候选人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公告“招标人信息”中公布的地址和收件人。(寄出及收到时间以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查询结果时间为准,邮费由寄出方支付,招标人拒绝接收到付方式邮寄的投标文件)。
6.开标
6.1谈判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23日 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锦橙路******管理中心
6.3 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步实施网络开标。各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有参加现场开标的需要,请至少在开标 3 日前通过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方式书面告知招标组织人。
开标后,招标人在鲁班平台公布开标报价记录。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有限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2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地址:******有限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2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联系人:陈 兵 联系人:黎 勇 峰
电 话:****** 电 话:******
邮 箱******5@qq.com 邮 箱:******26@qq.com
8.2招标组织人:******有限公司
(1)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
联系人:汤如意 电话:1868****** 电子邮箱:******m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联系人:汤如意 电话:1868****** 电子邮箱:******m
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设备租赁包件清单》要求。
******银行保函。
******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汇出,并在开标当日9:00 ******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投标人须委派专人前往招标人招标地点向其递交,递交时间为开标当日 9:00前;招标人******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所担保的事项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后按招标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签订合同内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规定与投标响应文件所承诺的实质性内容,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签订合同前按招标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投标人不得发生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9.5(投标保证金、成交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重庆源著支行
银行账号:************
9.6费用转账汇款注意事项:
(1)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招标人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2)投标人汇款时须备注其投标响应的招标编号与包件号(例如:投标人响应某项目招标编号为“ZTWJWZZB-2022-66”、包件号为“SSL-01、TGB-02”的砂石料和土工布招标时,汇款备注信息应简要地表述为“2022-66,SSL-01、TGB-02”机备),投标人因投标信息备注不清或遗漏导致其无法有效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
9.7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到达时间为交纳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银行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递交的达到时间为投标人委派人员到达指定递交地点的实际递交时间。
9.8履约保证金不再单独收取,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期间支付比例控制在70%,剩余30%作为履约保证金。完成合同约定后进行合同封闭,双方无异议后向中标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