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L2025GZ070C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五)项目实施方案”的“7、项目组织要求”:
原文为:
7.6、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或使用采购人提供的系统,确保数据能够长传到综合业务系统中;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类、电子卷宗数据处理系统类、数字化加工系统类、数字化保密系统类、图像处理系统类、档案数据安全加密系统类;服务的数据存储设备上需配备设备接入控制类相关的系统,防止违规设备接入;服务所涉及的全部带联网功能的设备,需配备设备入网检测和终端安全控制类相关软件,防止设备接入互联网或违规接入存储设备,需配备具体数量由响应供应商根据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进度要求自行配置,达到采购人工作要求。
更正为:
7.6、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或使用采购人提供的系统,确保数据能够长传到综合业务系统中;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类、数字化加工类、数字化保密类、图像处理类、档案数据安全加密类等系统;服务的数据存储设备上需配备设备接入控制类相关的系统,防止违规设备接入;服务所涉及的全部带联网功能的设备,需配备设备入网检测和终端安全控制类相关软件,防止设备接入互联网或违规接入存储设备,需配备具体数量由响应供应商根据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进度要求自行配置,达到采购人工作要求。
更正事项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九)违约责任”
原文为:
2、响应供应商成交后未能满足“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类、电子卷宗数据处理类、数字化加工类、数字化保密类、图像处理类、档案数据安全加密类等系统,服务的数据存储设备上需配备设备接入控制类相关的系统,防止违规设备接入;服务所涉及的全部带联网功能的设备,需配备设备入网检测和终端安全控制类相关软件,防止设备接入互联网或违规接入存储设备,需配备具体数量由响应供应商根据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进度要求自行配置,达到采购人工作要求”的,应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给采购人。
更正为:
2、响应供应商成交后未能满足“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或使用采购人提供的系统,确保数据能够长传到综合业务系统中;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类、数字化加工类、数字化保密类、图像处理类、档案数据安全加密类等系统;服务的数据存储设备上需配备设备接入控制类相关的系统,防止违规设备接入;服务所涉及的全部带联网功能的设备,需配备设备入网检测和终端安全控制类相关软件,防止设备接入互联网或违规接入存储设备,需配备具体数量由响应供应商根据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进度要求自行配置,达到采购人工作要求。”的,应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给采购人。
更正事项3: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十二)文件应响应”
原文为:
7、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中级或以上);(2)具有保密局颁发的保密教育培训证书;(3)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
更正为:
7、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初级或以上);(2)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
更正事项4: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十二)文件应响应”
原文为:
8、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
(1)技术保障人员(限1人):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②具有保密局颁发的保密教育培训证书;③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
(2)项目实施成员:①具有保密局颁发的保密教育培训证书;②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
更正为:
8、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
(1)技术保障人员(限1人):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②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
(2)项目实施成员: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
更正事项5: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中“5.详细评审”
原文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部分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 (5.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资质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中级或以上),得3分;2.具有保密局颁发的保密教育培训证书,得1分;3.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得1分。注: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①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②项目负责人在响应供应商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响应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 (12.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资质情况进行评分: 技术保障人员(限1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2.具有保密局颁发的保密教育培训证书,得1分;3.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项目实施成员:1.具有保密局颁发的保密教育培训证书,每提供1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每提供1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1)本项最高得7分。同一人具有两种证书的不可重复得分;(2)团队成员应当是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①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②工作人员在响应供应商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响应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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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企业创新智慧能力 (18.0分) |
响应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服务能力进行评分:具有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类、电子卷宗数据处理类、数字化加工类、数字化保密类、终端安全控制类、设备接入检测类、设备入网监测类、图像处理类、档案数据安全加密类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述证书每提供一种得2分,本项最高得18分。注:同一类证书不重复得分。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企业技术能力 (5.0分) |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软件具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软件测试报告需与著作权软件名称一致,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的测试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同类项目经验 (5.0分) |
响应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响应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体现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甲乙双方盖章页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2.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委员会进一步打分: 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可行性高,得1分; 2、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可行性较高,得0.5分; 3、不提供或其他情形不得分。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部分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 (5.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资质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中级或以上),得3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初级),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得2分。注: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①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②项目负责人在响应供应商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响应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 (12.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资质情况进行评分: 技术保障人员(限1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2.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项目实施成员: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注:(1)本项最高得12分。同一人具有两种证书的不可重复得分;(2)团队成员应当是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①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②工作人员在响应供应商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响应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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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企业创新智慧能力 (9.0分) |
响应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服务能力进行评分:具有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类、数字化加工类、数字化保密类、图像处理类、档案数据安全加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述证书每提供一种得1.8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同一类证书不重复得分。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同类项目经验 (5.0分) |
响应供应商提供2022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响应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体现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甲乙双方盖章页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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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16.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承诺及响应时间;②增值服务;每提供以上任意1项内容得1分,最高得2******委员会进一步打分: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可行性高,得14分;2、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可行性较高,得9分;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不够详细,可行性较低,得4分;4、不提供或其他情形不得分。 |
更正事项6: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七、项目实施方案”的“7、项目组织要求”
原文为:
7.6、乙方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或使用甲方提供的系统,确保数据能够长传到综合业务系统中;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类、电子卷宗数据处理系统类、数字化加工系统类、数字化保密系统类、图像处理系统类、档案数据安全加密系统类;服务的数据存储设备上需配备设备接入控制类相关的系统,防止违规设备接入;服务所涉及的全部带联网功能的设备,需配备设备入网检测和终端安全控制类相关软件,防止设备接入互联网或违规接入存储设备,需配备具体数量由乙方根据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进度要求自行配置,达到甲方工作要求。
更正为:
7.6、乙方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或使用甲方提供的系统,确保数据能够长传到综合业务系统中;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类、数字化加工类、数字化保密类、图像处理类、档案数据安全加密类等系统;服务的数据存储设备上需配备设备接入控制类相关的系统,防止违规设备接入;服务所涉及的全部带联网功能的设备,需配备设备入网检测和终端安全控制类相关软件,防止设备接入互联网或违规接入存储设备,需配备具体数量由乙方根据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进度要求自行配置,达到甲方工作要求。
更正事项7: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十五、违约责任”
原文为:
2、乙方成交后未能满足“乙方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类、电子卷宗数据处理类、数字化加工类、数字化保密类、图像处理类、档案数据安全加密类等系统,服务的数据存储设备上需配备设备接入控制类相关的系统,防止违规设备接入;服务所涉及的全部带联网功能的设备,需配备设备入网检测和终端安全控制类相关软件,防止设备接入互联网或违规接入存储设备,需配备具体数量由乙方根据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进度要求自行配置,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的,应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更正为:
2、乙方成交后未能满足“乙方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或使用甲方提供的系统,确保数据能够长传到综合业务系统中;需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类、数字化加工类、数字化保密类、图像处理类、档案数据安全加密类等系统;服务的数据存储设备上需配备设备接入控制类相关的系统,防止违规设备接入;服务所涉及的全部带联网功能的设备,需配备设备入网检测和终端安全控制类相关软件,防止设备接入互联网或违规接入存储设备,需配备具体数量由乙方根据项目工作量及工作进度要求自行配置,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的,应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名 称:******法院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
联系方式:沈小姐,020-******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020-******
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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