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答疑和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本次招标项目规模为8.2万方,按照业绩考察标准,应该要求提供6万方的业绩,且本项目是大型医疗建筑设计总包招标,包含医疗工艺流程设计、装饰设计、BIM设计等全范围,招标人为某意向单位将条件降得如此低,合适吗?,建议修改为6万方的医疗建筑业绩
回复: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4版)》关于业绩的设置要求(采用工程规模的具体参数为业绩条件的,工程规模的具体参数原则上不高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数值的四分之三),招标文件中设置“(1)工程类别:公共建筑;(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8000平方米 ”符合要求,故不予修改。
问题二:本次招标项目规模为8.2万方,按照业绩考察标准,应该要求提供6万方的业绩,且本项目是大型医疗建筑设计总包招标,包含医疗工艺流程设计、装饰设计、BIM设计等全范围,招标人为某意向单位将条件降得如此低,合适吗?,
回复:详见问题一回复。
问题三:挂网的技术资料是方案设计?就这水平的方案挂网,是要告诉其他投标人,这个项目是已经有人前期做完了,其他人不要来参加的吗?这是***操作的吗?水平也太不入流了,业主方的基建处真的不懂业务吗?他们这种方案挂网,你们就不怕背锅吗?
回复:本项目将补充提供挂网附件资料,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四:******消防之忧,难承悬壶济世之责,积重难返。小修小补于事无补,非大动手术不能改其痼疾,敢问另起炉灶重做方案可否?
回复:详见问题三回复。
问题五:1、勘察项目无BIM模型,能否取消该项内容? 2、招标文件要求的勘察资质不能完成地灾评估任务,地灾评估需要有地灾评估资质的单位完成,能否取消提供地灾评估报告的要求?
回复:1.配合完成BIM模型,不取消;2.本项目取消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的要求。
问题六:设计业绩下面注释:“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业绩”;
勘察业绩下面注释:“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勘察业绩";
疑问:若我司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企业为1家,勘察企业为1家,那么设计企业是否需要提供勘察业绩,勘察企业是否需要提供设计业绩,原招标文件中的“分别”有歧义,请澄清该条含义。
回复: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按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的联合体协议分工,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由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勘察业绩。
问题七: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部分评分要求中,建筑专业设计评审要点总要求“进行车库、精卫中心(含地下车库)的重难点分析”,上述“车库”是否为前期规划设计资料中精卫中心负一层平面图中车库?
回复:“车库”为主楼(精卫中心除外)地下车库。
问题八:根据挂网的总平面图效果图及精卫中心单体图对比,单体图的建筑外轮廓尺寸和总平面图有明显的差距,是否明确以总平面图及效果图为准,进行优化。
回复:以总平面图及效果图为准。
问题九:招标文件62页商务部分其他拟派主要人员职称证书要求中,要求: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相应的职称证(若要求技术职称专业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请问这句话是否是招标编制书写错误,应是提供有效的拟派主要人员的相应的职称证(若要求技术职称专业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
回复:已修改,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十:本工程招标内容为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是证明施工图设计业绩真实完成的权威材料。现招标文件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证明材料”,未要求设计成果为施工图,设******设计院量身定制。强烈要求修改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回复:已修改,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十一:招标文件1.4.1款中第3.2.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提供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证明材料。上述的审查证明材料是否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文件。
回复:详见问题十回复。
问题十二: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一条资质申请条件第(九)条规定:允许每个大专院校有一家所属勘察设计企业可以聘请本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作为企业的主要技术人员。投标人为院校所属勘察设计企业,在投标人单位工作的该院校事业编制人员均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养老保险由该院校交纳。此部分院校事业编制人员是否可作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回复: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申报材料”第(十一)项第8点要求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的规定,问题所述情形下,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相应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材料可用投标人上级院校为该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和投标人与该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代替。
问题十三: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人员,提供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为该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后,该人员可否作为委托代理人参与项目投标?
回复:可以。
问题十四: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团队人员为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人员,提供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为该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后,该人员可否作为勘察设计团队人员参与项目投标?
回复:可以。
问题十五:招标文件1.4.1款中第6条其他要求中,拟派人员注册证书已载明注册执业单位的,是否还需要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回复:需要提供。
问题十六:本项目招标范围涵盖:规划床位560张(其中精神科床位 160 张),总建筑面积8201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7513******管理中心(门诊部)、区域消毒供应中心、区域检验中心、区域影像中心、肿瘤中心、康复中心、放疗中心、静配中心。配套建设863个停车位(含充电桩420个),其中地下632个停车位,地上231个停车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土建、安装、室内装饰装修、绿化、道路铺装、室外综合管网等工程,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采购相关设备等。
如此复杂的项目,项目挂网技术资料只有区区1张CAD总平图、1张精卫中心CAD图以及1个极其粗陋的规划方案文件,你们领导知道这个事情吗?!方案批复拿到了吗?专家评审结果有吗?如果都没有,拿着这些资料就敢挂网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谁给你们的胆子?!
回复:详见问题三回复。
问题十七:******消防之忧,难承悬壶济世之责,积重难返。小修小补于事无补,非大动手术不能改其痼疾,敢问另起炉灶重做方案可否?
回复:详见问题三回复。
问题十八:******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在高校,工作和执业注册在我公司,由高校出具在编证明文件和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人员养老保险的规定?
回复:详见问题十二回复。
问题十九:现在方案资料严重不足,一个7/8个设计子项,现在只给了一个子项的图纸资料,如何完成招标文件技术方案的编写,请提供完整的方案设计资料
回复:详见问题三回复。
问题二十:"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岩土工程类专业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请问,建筑结构专业是否认定为岩土工程类专业?
回复:建筑结构专业不能被认定为岩土工程类专业。
问题二十一:我公司所要提供的审查合格书,因审图单位原因只加盖了审图机构公章,是否被认定为有效的审查合格书?
回复:不能。
问题二十二:挂网方案资料严重不齐,作为一个合格的招标代理单位,不可能出这种低级问题,那么是什么原因不上传完整的方案资料呢,方案资料应包括******管理中心(门诊部)、区域消毒供应中心、区域检验中心、区域影像中心、肿瘤中心、康复中心、放疗中心、静配中心。地下停车场”,现在提供资料只有精神卫生中心和总图,其他功能方案资料都没有。请提供完整的方案设计资料,否则将向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你们
回复:详见问题三回复。
二、补遗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中“其他拟派主要人员职称证书”中,其他拟派主要人员职称证书提供的资料由原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相应的职称证(若要求技术职称专业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有效的其他拟派主要人员相应的职称证(若要求技术职称专业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
(二)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的养老保险可以是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为其缴纳的,但具体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特别说明”—“(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中的相关规定。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条与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2.2.4(2)条中所述“设计成果文件”均是指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条“5.3.2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要求”中原表述为“初步设计业绩”的内容予以删除。
(四)补充提供本项目挂网附件资料,请投标人自行查看和下载。
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文件为准,本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文件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知晓其全部内容。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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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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