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柴汶河流域(翟镇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柴汶河流域(翟镇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泰市柴汶河流域(翟镇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政府采购工程);
2.2项目编号:SDGP************00020
交易中心编号:XT-GC-******-01-01
2.3建设地点:位于新泰市柴汶河流域翟镇段内主要支流羊村河、馗龙河及迈莱河。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柴汶河流域翟镇段区域支流河道,包括羊村河、馗龙河及迈莱河建设,总建设长度约16.9km,总修复面积约1013.4亩。其中羊村河工程段河道长度约6.1km,馗龙河工程段河道长度约 5.7km,迈莱河工程段河道长度约 5.1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基底修复、河道边坡修整、新建布水堰、乔灌草植物缓冲带修复、水生植物构建、其他配套工程等。
2.5计划工期:51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图纸审查、竣工图、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等相关费用的承担、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达到甲方要求的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且最终通过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9招标控制价:3286.59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108.99万元,工程施工费:3177.6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也可以为上述两人的任意一人,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证书;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5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夏镇长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东区五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联系人:蓝帅、杨佃杰
电 话:******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蓝帅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联系方式:******。
9.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