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萍乡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萍乡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X-2024-8-1
项目名称:萍乡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1000.00 元
最高限价:561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萍购2024B******9 | 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萍财农[2024]2号 | 1 | 元 | 561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1)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出席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递交资审和评审原件、现场解锁等)。各投标人可通过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本项目开标现场视频。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客服:400-998-0000。 3)投标人必须要有一个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保持在线******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应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如: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作废标处理。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指系统生效。时限为15分钟内完成回复)。 4)投标人未按照“不见面开标”相关规定或要求的,其责任自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
1)提供开标前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状况所属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6个月内有效);
3)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税务登记证书(多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个人所得税除外)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3)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采购公告发布之日******银行盖章的往来社保账户的缴费单据);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7、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1、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eb/)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2.2、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服务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
******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微企业类型为:工业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0:00 至 2024年10月13日 08: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西省萍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出席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递交资审和评审原件、现场解锁等)。各投标人可通过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本项目开标现场视频。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客服:400-998-0000。 3)投标人必须要有一个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保持在线******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应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如: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作废标处理。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指系统生效。时限为15分钟内完成回复)。 4)投标人未按照“不见面开标”相关规定或要求的,其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业局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玉湖东路行政中心8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贤西路1号赣铁和园2号楼2-1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