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车辆基地工艺设备集成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辆基地工艺设备集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线路全长13.94km。
2.3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为延安路至华山街,线路全长19.35km。本次实施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南门-华山街)线路全长13.94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0座。工程设车辆基地(哈马山车辆基地)一座。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南门站附近(与1号线合建)和九家湾站附近(与4******控制中心。车辆采用A车型,6辆编组,最高运行速度80km/h。
2.4招标范围:包括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车辆基地工艺设备及轨道车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交货、仓储、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包括运行试验)、验收、培训、工程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设计联络、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交货期: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年31日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项目投资估算: 9148 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近十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艺设备集成类供货项目(至少含架车机、起重机和洗车设备),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业主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等));
(3)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未出现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 月29 日至2025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栋2单元802室或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报名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42号乌鲁木齐城市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座12楼1213室
联系人:胡冬梅、闫康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乌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栋2单元8层
联系人:王艳强、张顺
电 话:******转673、******
传
真:******
日期: 2025 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