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译制釆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人为******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融合媒体云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本项目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对其组织询比,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概况及要求
1.1 项目编号:0634-254XZ3QF0127
1.2 项目名称: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译制釆购项目(二次)
1.3 采购项目范围:为保障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译制釆购项目顺利在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播出,所需电视剧、纪录片节目内容需译制。
1.4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完成。
1.5 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1.6 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乌兹别克语电视剧、纪录片译制2730元/集;塔吉克语电视剧、纪录片译制2730元/集,预估合计金额为737100元(含3%增值税)
1.7质保期:/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100%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有效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出具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注册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 业绩要求:/
(5) 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存在行政处罚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截图(以上两个网站截图打印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8日,每日 10:00-19:00,(北京时间,下同)。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下列(1)-(2)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经审核无误后询比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1)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正文需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税号、购标联系人、购标联系电话、开具专票或普票、电子发票接收邮箱。(注:要求信息须提供齐全)。
(2)供应商需将购标费用凭证(电汇或转账,公对公账户)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凭证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
(3)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
******银行账户信息:******银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厅2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 日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融合媒体云分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紫阳湖路天山云计算基地
联系人:吴晓波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
联系人:张国强
电 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