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戏曲进乡村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有部分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5-23,更正为:2025-05-3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27 00:00:00,更正为:2025-06-09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5-27 00:00:00,更正为:2025-06-09 10:00:00。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 3.1 采购内容“1、节目内容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向上,节目形式多样,贴近农村群众需求,宣扬社会正能量,传承古蔺特色文化。节目需有红色题材舞蹈,古蔺花灯,民族文化等题材节目;2、履约时间内共计完成120场演出,每场演出时间:≥60分钟;3、每场演出节目个数≥8个,其中,舞蹈类节目:2个;语言类:1个;戏曲类节目:2个;歌曲类:2个(其中独唱:1首);其他类节目:1个;4、演职人员:≥15人,其中舞蹈演员≥6名。”现变更为“1、节目内容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向上,节目形式多样,贴近农村群众生活和需求,展示古蔺群众美好幸福生活,宣扬社会正能量,传承古蔺特色文化。节目需有红色题材舞蹈,古蔺花灯,民族团结(苗族歌舞和彝族歌舞)、酱文化传承等题材节目;2、履约时间内共计完成120场演出,每场演出时间: ≥60分钟;3、每场演出节目个数≥10个,其中舞蹈类节目(苗族歌舞类:1个;彝族歌舞类1个;群众幸福生活类:1个;乡村振兴类:1个;酱jiu文化类:1个;)戏曲类节目:2个(其中1个为古蔺花灯);歌曲类:2个(其中独唱:1首);其他类节目:1个。”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3服务要求 3.3.2 商务要求“4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现变更为“4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3服务要求 3.3.2 商务要求“5 付款进度安排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如期完成60场及以上,达到付款条件起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演出场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照片、纸质成果资料 ,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现变更为“1、演出场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照片、纸质成果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00%”。
注:除上诉内容变更外,其余内容不变,所有变更内容以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最高限价:600000.00元;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旅游局
地址:古蔺县金兰大道宣传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小龙桥横街81号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