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6 21:07:15
作者:叶炜翌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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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编号:FJZT-2025-11202),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有限公司智能化工程项目。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具体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投标人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预估金额:【******.80】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4)★工程质量要求:
①分包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并同时达到市优标准和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要求。
②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
(5)★施工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设计方案,整体项目施工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7日内完成。
(6)★维保期:工程结算审核定案,竣工资料完整归档备案后之日起2年。
(7)★实施地点: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就企业资质须向资质审批部门提出有效期延续或证书更换申请,并进行企业资质延续或更换。考虑资质审批部门受理延续或更换事项流程较长,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及时完全办理完成企业资质的延续或更换手续,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发布核准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名单内的企业视为证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审批通过但未发布公告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审核系统(受理发证查询)的办件进度(状态)为“证书待领取”或“已发证”状态的,附上该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也视为证书有效。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资质资格证书,其资质类别、资质名称和发证有效期满足要求的,也视为证书有效。
(5)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6日19时00分至2025年06月03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投标人到上述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电子评标室】。
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鼓励优先使用邮寄、快递方式(邮寄地址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一致),投标人应为投标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文件寄出后第一时间将邮寄信息(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包号、投标人名称、快递单图片及快递单号)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接收联系人:【杨希来】 电话:【******】,电子邮箱:【******】。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1本项目唱标方式为网络直播方式公开唱标,邀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网络会议室。
5.4.2投标人可通过智能设备入会(PC、iPhone/iPad、安卓手机/平板),登录网址******/下载【天翼云会议】APP,注册登录后,加入会议。(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发至投标人邮箱和短信通知,若投标人未接收到会议号请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5.4.3为确保投标人及时顺利进入,网络会议将于开标前30分钟完成调测并开通,若投标人无法进入网络会议室请及时与招标代理开标联系人:杨希来 电话:****** ,电子邮箱:******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7.2注册网址:(******/ctsc-portal/ctscPortal)。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魁岐东路136号物联网创新发展中心4号楼10层
联系人:江经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项目负责人:【叶炜翌、郭志翔】
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报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退款、服务费开票】请联系:
联系人:【杨希来】,电话:【******】,电子邮箱:【******】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