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有限公司年产展示制品2 万件建设项目竣工的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有限公司年产展示制品2 万件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展示制品2 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1月16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中(板)环建表[2025]0005号。本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5年1月18日开工建设,项目于2025年3月12日竣工,并于2025年3月12日进行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有限公司年产展示制品2 万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验收。
二. 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阐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水
******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最终排入石岐河。
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
木工打磨、底漆打磨、补腻子固化后打磨工序废气:经密闭正压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激光切割、焊接、铁材钻孔、刨槽、铁材开料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木工开料、雕刻、钻孔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管道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FQ-011215)高空排放。
补腻子及其固化、调底漆、喷底漆、喷底漆后晾干工序废气:喷底漆废气经喷漆房水帘柜预处理后密闭负压收集,补腻子及其固化废气、调底漆、喷底漆后晾干废气密闭负压收集,有效收集的废气汇入气旋喷淋+除雾设备+化学纤维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FQ-011216)高空排放。
刷胶压板、封边、调面漆、喷面漆、喷面漆后晾干工序废气:喷面漆废气经喷漆房水帘柜预处理后密闭负压收集,调面漆废气、喷面漆后晾干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刷胶压板废气、封边废气经工位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一起汇入气旋喷淋+除雾设备+化学纤维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FQ-011217)高空排放。
铁材打磨、抛光工序废气:经正压收集后通过水帘柜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FQ-011218)高空排放。
3.噪声
选用低的噪声设备,并合理的安装、布局,通过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有限公司处理。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5年6月3日 - 2025年7月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 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
邮箱:"mailto:******">******
四.其它情况说明
无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5月3日 -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