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青岛航空马来西亚销售总代理选聘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司对于该项目进行报价,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 采购内容:选聘马来西亚销售总代理负责马来西亚散客渠道市场等相关业务的协作
- 销售代理业务要求:
1、使用选聘的销售总代理的公司信息(或选聘的销售总代理在马来西亚分支机构/合作伙伴的信息),信息内容不限于马来西亚的公司地址,作为青岛航空开通马来西亚BSP客票销售的必要条件;
2、收集马来西亚IATA代理资质以及授权材料,协助开发当地渠道;
3、了解当地渠道市场竞争公司的营销策略和销售政策;
4、分析市场,编写市场分析报告推荐销售解决方案以促进客运销售,根据青岛航空要求改进当地销售等相关工作,完成青岛航空要求的销售目标;
******旅游局等政府和社会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进行商务洽谈;
6、协助航空公司参与当地展会、组织航线推介会以及其他民航类研讨会等;
7、协助介绍其他航司开展联运业务、对接当地OTA开发散客产品政策;
8、协助航空公司开发当地企业客户业务;
9、协助航空公司回复当地渠道或旅客的业务咨询;
10、协助航空公司对接当地政府部门办理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协助青岛航空建立所得税报表或向马来西亚当局提交的任何申报,并向青岛航空提供与这些报表或申报有关的所有信息;
11、在时刻协调、航站楼调换、餐食公司选择上给予帮助;
12、协助青岛航空在当地开展航线的宣传推广;
13、协助青岛航空了解所有与销售有关的当地法律、法规和限制有关的信息,并协助保护航空公司的合法权益。
14、完成青岛航空要求的其他对接业务。
(三)人员要求
******委员会渠道部门,对接销售业务。
2、销售总代理需明确指定该公司客服部门(人员)服务对接青岛航空客服中心,对接服务保障业务。
3、销售总代理需明确指定该公司销售部门(人员)服务对接马来西亚销售代理,传递青岛航空销售政策、业务通告等业务。
4、销售总代理需明确指定该公司财务部门(人员)服务对接青岛航空财务部门,对接对账和结算等事宜。
5、需具备可持有国际航协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四)服务标准
通过线上线下及时响应来自航司、渠道和旅客的诉求。准确地传达航空公司的业务政策和通知、公告。耐心解答当地渠道的业务疑问,遇到航班变动及时向旅客解答航司的退改政策。明示青岛航空发布的收费标准及退改签规则,协助青岛航空做好当地渠道销售和保障工作。
青岛航空将依据马来西亚地区已授权客票代理销售的(不含销售总代理)青岛航空实际承运的国际散客客票(含国内国际联程客票)票面金额,按照固定比例为销售总代理支付服务费。销售总代理自身销售的客票不纳入服务费计算范围。
固定比例要求:不高于3%
客票销售代理范围:仅限青岛航空授权的马来西亚客票销售代理。
适用客票类范围:青岛航空承运的青岛=吉隆坡航线的散客客票(含往返客票、单段客票以及含吉隆坡的国内国际联程客票)
计算方式:承运客票票面*服务费比例
数据依据和计算结果以青岛航空为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需在当地有开拓渠道市场的能力;
2、从事过中国或其他国家航空公司销售总代的合作先例(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3、具备支撑业务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雇员,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不得与其他代理共用(提供营业执照);
4、具备独立的财务核算职能,并按照国家及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独立完成税务登记、申报、缴纳及资料保存的能力(提供相关财务报表、税务交纳证明及其他能证明资料);
5、销售总代理费用上可提供最低成本控制方案(提供方案内容)。
三、报价要求
请贵司按照如下要求提供报价材料:
(一)提供供应商资质要求及其他所需资质复印件;
(二)相关附件内容(附件1-3);
(三)报价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或者所递交材料不全的,我方有权视为无效报价函。
四、报价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材料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将所有报价材料扫描版发送至******。
(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02日1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吕静(招采)、林渊(业务)
联系电话:0532-******
青岛航空马来西亚销售代理选聘项目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