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5年运营商业务智能稽核场景下的AI和MPP数据库应用研究项目(标包一:利用AI识别和大数据模型能力辅助更多运营商业务场景)二次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2025年运营商业务智能稽核场景下的AI和MPP数据库应用研究项目(标包一:利用AI识别和大数据模型能力辅助更多运营商业务场景)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5年运营商业务智能稽核场景下的AI和MPP数据库应用研究项目(标包一:利用AI识别和大数据模型能力辅助更多运营商业务场景)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5-1891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运营商业务智能稽核场景下的AI和MPP数据库应用研究(标包一:利用AI识别和大数据模型能力辅助更多运营商业务场景)。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4.8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2025年运营商业务智能稽核场景下的AI和MPP数据库应用研究项目。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开发及部署。
2.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具备至少1个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业绩指:“数据稽核”或“AI辅助业务校验”或“数据校验”等软件开发项目。
3.3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4自然人股东:
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5高级管理人员: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有限公司列入全品类或IT软件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供应商总部全品类或IT软件类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总部所属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2)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全品类或IT软件类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10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11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比文件,具体如下: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21时00分至2025年11月3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比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询比文件操作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询比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
************有限公司,审核时间: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90分钟未经审核的可联系:电话 025-******。
5.4******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上自行下载。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响应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原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用户可使用原平台已有账号密码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 采 购******有限公司 | 采购******有限公司 |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中国铁塔产业园 |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姜先生 | 联 系 人:刘美含、胡致国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银行:/ | ******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huzhiguo.******提出。 |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29日
 
 
重要提示:
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采购过******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响应)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