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本级关于房县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沙河乡沙河店村张家沟至茶厂路网延伸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2 22:34|
******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房县|
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房县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沙河乡沙河店村张家沟至茶厂路网延伸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2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有效的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路基工程师、路面工程师、计划与计量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身份证,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完税发票、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人员缴费明细表等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无《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施工企业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具有围标、串标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7)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修改为“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有效的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路基工程师、路面工程师、计划与计量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身份证,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完税发票、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人员缴费明细表等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无《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施工企业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具有围标、串标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7)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5-06-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房县沙河乡火光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房县唐城路9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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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本级关于房县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沙河乡沙河店村张家沟至茶厂路网延伸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2 22:34|
******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房县|
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房县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沙河乡沙河店村张家沟至茶厂路网延伸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2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有效的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路基工程师、路面工程师、计划与计量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身份证,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完税发票、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人员缴费明细表等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无《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施工企业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具有围标、串标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7)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修改为“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有效的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路基工程师、路面工程师、计划与计量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身份证,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完税发票、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人员缴费明细表等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无《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施工企业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具有围标、串标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7)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5-06-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房县沙河乡火光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房县唐城路9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辉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