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再次遴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定价指南》编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我厅2025年4月17日在水务厅官网发布了关于遴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定价指南》编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由于申报合格单位不足三家。现再次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定价指南》编制
(二)项目内容
分类选取一批正常运行的典型设施,调研运维成本及组成,研究按照不同设施类型、不同工艺、不同处理规模,结合运维成本组成测算法,分类总结设施运维费用指导范围,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定价指南(试行)》,指导规范区域运维服务的定价。
项目预期成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定价指南》。
(三)经费预算
45万元以内,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申报单位最高报价不高于预算价格,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报单位熟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相关工作,并有相关成果;
3.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所有申报材料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提交材料数量为一式五份(含纸质版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封装后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处902室(报价材料需封条密封,并注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定价指南》编制项目申报”,并附联系人及电话)。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项目组主要人员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优先考虑。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7日17:3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如以邮寄方式报送申报材料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电话告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处联系人)。
(四)海南省水务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海南省水务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由海南省水务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处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张晓柳,电话:
******)。
附件:
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海南省水务厅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