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编号:14-108-WZ-25028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7标段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水泥稳定碎石,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3% | 吨 | 42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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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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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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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技术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中碎石的级配采用《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34-2006),水泥剂量暂定为3%(重量比),基层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不小于97%,施工前,要求用重锤击实法求出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配合比,其中机动车道7天浸水抗压强度要求达到2.5 Mpa,非机动车道7天浸水抗压强度要求达到2.0 Mpa。碎石的抗压碎能力要求集料压碎值应不大于30%,碎石的颗粒主成范围应符合下面的级配:通过筛孔的重量百分率(%):
筛孔尺寸mm | 37.5 | 31.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通过百分率% | 100 | 93-100 | 75-90 | 50-70 | 29-50 | 15-35 | 6-20 | 0-5 |
水泥稳定碎石的质量评定标准参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执行。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附件要求:报价表、中标厂家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2.注册时间2024年1月1日以前。
3.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材料检测不合格甲方可要求退场,不承担运费及材料费用。
5.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验收方式现场称重验收,过磅复核,无在途自然损耗。
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项目部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总货款的70%,6个月支付总货款95%,剩余5%货款12个月内支付完毕。
四、报价资料(无以下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5年5月30日10时00分前予以报价。
联系人:刘倚严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
工第7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