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再生水取水点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2025-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区再生水取水点改造工程 已由 ******委员会 以 项目代码2504-150102-89-01-11688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区再生水取水点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东二环、南二环、西二环、北二环沿线道路两侧再生水取水点
2.3招标规模:将现有东二环、南二环、西二环、北二环沿线再生水取水点逐步改造为智能取水设施。(具体建设规模以实际情况为准)
2.4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城区再生水取水点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人员资质要求 |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 | 391.4555万元 |
招标内容 | 将现有东二环、南二环、西二环、北二环沿线再生水取水点逐步改造为智能取水设施。(具体建设规模以实际情况为准)。为本项目提供EPC服务。 |
标段名称 | 城区再生水取水点改造工程监理 |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
人员资质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 | 7.6151万元 |
招标内容 | 为城区再生水取水点改造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EPC总承包标段接受 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PC总承包标段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3.2其他要求: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联合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联合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11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有限公司邮箱(******):
①《项目登记表》;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一式三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
4.4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注:投标单位需从大楼南门进入步梯上二楼进入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index)
6.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7.场地服务费
7.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7.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031131
行 号:******1951
7.3******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8.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章盖营污水处理厂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纪元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联系人:王亚洲 庞楚娟
联系电话:******
邮箱:******
监督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联系电话:0471-******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