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安全,需采购******消防车、1辆皮卡车。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消防车(进口底盘)
技术需求通用要求 | ||
1、总体要求 | ||
1.1 | (★)******消防车只接受生产厂家直接投标。 | |
1.2 | 1.整车性能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 | |
2.整车性能符合GB 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 ||
******消防车》要求; | ||
4.整车性能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 ||
5.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
1.3 | 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消防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 | |
1.4 | 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并注明品牌型号,选用全尺寸、同型号规格的备用轮胎,备用轮胎必须可靠固定在科学、合理的位置,且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 | |
1.5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上附车辆结构图。 | |
1.6 | 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检验报告。 | |
1.7 | 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与技术需求专用要求存在冲突的,以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为准。技术需求通用要求所提的技术要求在部分车型中不涉及的,请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予以说明(部分特殊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达到通用要求的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分析报告)。 | |
2、技术要求 | ||
2.1 | 底盘及底盘改装要求 | |
2.1.1 | 排放标准:国六。 | |
2.1.2 | 底盘自带原厂冷暖空调。 | |
2.1.3 | 制动方式:气刹,优先采用前桥盘式制动。优先配置排气制动或发动机辅助制动或加装缓速器。 | |
2.1.4 | 配备ABS、EBS、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并设置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超过95Km/h且不超过底盘厂允许的最高车速。 | |
2.1.5 | 燃油类型:柴油;油箱加注口必须加装燃油箱滤网。 | |
2.1.6 | 通过钥匙控制整车的电路开关,在底盘熄火后一定时间内整车能自动断电;必须设置上装气源总开关,关闭点火钥匙后上装气源能整体关闭,气源总阀设置在底盘储气罐上。 | |
2.1.7 | 驾驶室主、副驾驶位采用三点式安全带;其余所有乘员座位均需配备伸缩式安全带。所有座位均采用软质材料;设置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器材架的座位,在放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后,座位可乘坐深度不得少于******消防员下车时不被挂绊。 | |
2.1.8 | ******消防车由底盘自带进口取力器总成或采用进口断轴取力器),驾驶室设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 | |
2.1.9 | 上下驾乘室脚踏板:采用楼梯式样,上下蹬层次错开设计,以方便人员上下车。带有独立乘员室的车辆,翻转脚踏板采用机械联动设计。 | |
2.2 | 材质、设计要求 | |
2.2.1 | 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均有规范的铝质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车辆主要功能在相应操作面板或附近箱体上设置有永久性铭牌型的操作流程图。 | |
2.2.2 | 整车所有出水口、进水口以及水带、分水器等随车器材的接口类型和出水口开关方式******消防车上所有接口材质为锻造式铝合金原色接口(交车时,整车所有锻造材质需提供检测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入水口均安装过滤网(滤网孔径需符合国家标准),中标人需在中标后主动与车辆使用单位沟通确定接口类型,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所有出水口均应向下弯曲设计,以减小接口水锤作用,并根据出水口高度,设计合理的向下弧度(与地面角度至少小于80度)。 | |
2.2.3 | 器材箱设计、材质及安装要求:外骨架采用不锈钢或铝制型材焊接成型,内骨架采用不小于40mm×40mm高强度全铝合金型材,确保其刚度和强度。内装饰、隔板、地板均为3mm及以上铝合金板材(或优于该设计),轻质防腐铝合金结构,表面作阳极氧化处理。铝合金板材通过具有弹性、高粘接强度的进口连接密封胶与主结构相联,并做加固处理,可根据需要随意调节每层高度,且做好防锈、防滑处理,保证安装简单、维修方便、固定牢靠、振动小,噪声低。器材箱应设置排雨水孔槽。车辆器材箱优先选用高强度铝板冲压拼接结构形式。 | |
2.2.4 | 帘子门:卷帘门用轻质高强度铝合金制成,作阳极氧化处理,采用拉杆式;启闭轻便灵活,密封性好,具有防水、防尘功能。门上各设有一把门锁,所有卷帘门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帘子门顶部采用胶条和毛刷双重挡水设计(或优于该设计),用低压直流水冲洗帘子门任何部位时,器材箱不应进水。 | |
2.2.5 | 脚踏翻板:框架为高强度型钢,蒙皮为铝合金材质。内藏可翻转式气动弹簧脚踏板,采用弹簧与门止口双重固定,要求安全可靠,坚固耐用,密封性强,站立取用器材方便,且能防止泥尘进入器材箱。最大承重力≥150kg。(也可优于该种设计,需注明理由) | |
2.2.6 | 配有爬梯及扶手(防滑及毛刺处理),可方便登上车顶。 | |
2.2.7 | 车辆任何涉及人员登入的位置必须设置防滑处理。 | |
2.2.8 | 所有车载发电机、汽油机润滑油排放口采用旋转开关加延长放油管的设计方式。 | |
2.2.9 | 水泵进水口需设置蝶阀。 | |
2.2.10 | 专用号牌悬挂位置受限的车辆,需设置专用号牌支架,方便专用号牌悬挂。(号牌悬挂要求:平整、牢固) | |
2.3 | 器材箱设置要求 | |
2.3.1 | ******消防车的器材箱均需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量身定制,涉及的相关改造费用由车辆中标人承担,且器材布置需满足以下几点原则:1、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分区存放;2、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3、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4、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5、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6、所有器材都需合理固定。 | |
2.3.2 | 在合适位置设置吸水管固定卡座(盒)。 | |
2.4 | ******消防车辆) | |
2.4.1 | 罐体终身质保 | |
2.4.2 | 1.材质:304及以上不锈钢;罐体顶部人员站立面采用防滑板或进行防滑处理。 | |
2.厚度:底部厚≥5mm,其他部位≥4mm,实行国标,内径多道防腐处理,钝化处理。 | ||
3.焊接:板材冲压焊接,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防荡板伸出长度不得少于同侧罐体长度的1/3。 | ||
4.设备:采用轻质易弯曲吸水管,工作压力:-90KP至0.3MP,弯曲半径小于2.2米,胶管线质量小于3公斤/米,******消防栓转换接头。吸水管配备数量按照吸水口数量配备(即有几个吸水口就配备几组8米吸水管),并应满足水泵额定工况吸水需求。每个罐顶设计1个450mm人孔,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自动泄压装置,每个罐底设有集液槽及带有球阀控制启闭的排污口(口径不少于19mm)。 | ||
5.车身侧面需设置1个65m******消防车配套使用);配备电动插桶泵,功率≥2000W,流量≥150L/min,进口直径≥42mm,吸液管长≥1.2m,材质不锈钢,出口直径≥32mm,出口管长≥5m,材质透明软管,可以与泡沫罐40mm注入口连接使用(利用插桶泵从泡沫桶向泡沫罐输转泡沫)。 | ||
6.水泵出水口和吸水口的管径、数量需满足水泵流量。 | ||
2.5 | 电气部分要求 | |
2.5.1 | 驾驶室适当位置上安装功率≥200W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LED照明灯;器材箱合理安装LED灯带,确保照明美观及安全。 | |
车辆至少前轮配备底盘原车胎压监测系统,具有显示和报警功能。 | ||
驾驶台控制面板:安装侧标识灯开关,器材厢门未关闭指示灯等。 | ||
******消防救援总队现有的对讲通信设备相匹配。 | ||
驾驶室顶部安装爆闪式红色长排警灯或******消防用卤素探照灯1只(配灯罩,符合GB4785-2019规定);车顶各类灯具、控制模块应方便维修并做好防水。 | ||
水泵控制仪表板上安装有压力表(用于检测出水主管******消防泵转速表、累积计时器,其线路均用单线制,电压24V负极接地;水泵控制仪表板还应安装有取力器开关、油门控制开关、真空泵引水开关等。 | ||
******消防装置用电系统须分设保险或断电开关;整车线路应排列整齐,固定可靠,且有防止短路或断路的措施;附加电系导线的截面积应与最大负载相匹配;多根导线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有编号及不同颜色区别,连接时采用插接件;配车载发机的必须设有接地保护,地线采用铜芯线,大小不低于4平方毫米,长度≥20米,接地桩长度不低于0.8米;车载设备线控连接需做防水处理,连接方式采用非针式接口。 | ||
驾驶室内设1个功率不小于200W的电源逆变器,提供220V电源,采用中国制式接头(不少于2个),不少于2个USB供电口(USB供电采用电流不少于2A的快充口,并配备3种不同接口类型数据线),位置设计合理,用于各种设备的充电。 | ||
驾驶室左右采用电控窗设计。 | ||
车辆必须科学、合理设置底盘发动机紧急停车按钮。 | ||
2.5.2 | 安装自动脱落式充电系统和自动充气系统(取得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安装位置不能占用器材箱空间。配备移动式启动电源,启动电压能满足12V和24V,峰值电流≥6000A,带电量数显和USB输出。 | |
2.5.3 | 安装具有蓝牙功能、夜视功能、扬声器功能和导航功能的360度行车记录仪; | |
固定安装在驾驶室内(不得采用吸盘式,不阻碍驾驶员视野),线路能够隐藏布置,车辆底盘电源关闭后行车记录仪应能断电; | ||
内存配备128GB class 10以上高速存储卡; | ||
屏幕尺寸不小于10英寸; | ||
内置电池容量不小于350mAh。 | ||
2.5.4 | 安装360度全景影像和倒车雷达系统(全景影像摄像头带夜视功能,与倒挡、转向联动,可与2.5.3行车记录仪合并为一体机),360度全景影像分辨率高(需注明分辨率),确保无盲区、无死角,不能为4路分屏监控,需在显示屏上行成360度全景影像,也可查看各分路视频的影像。 | |
2.5.5 | 交付使用前,******消防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和管理平台技术要求,必须安装相应数据采集、通信等功能模块,******消防车辆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同时确保与管理系统相兼容。 | |
2.6 | 漆色及标识要求 | |
2.6.1 | ******消防救援局最新喷涂要求;底盘为原厂原色底漆; | |
所有仪表及开关、按钮均配有醒目的中文标识和指示方向,并在车载设备的显眼处均有铝制操作说明及警告标识,另外在所有器材的放置位置标注器材名称。 |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
(一)底盘及驾驶室改装 | ||
1 | (▲)底盘:采用发达工业国家原装进口6×4特种作业专用二类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33000kg。 | |
2 | 发动机功率:≥330kw。 | |
3 | 驾驶室布局:底盘原装驾驶室,双门单排座,驾驶室内设备为原底盘厂标配,定员2-3人。 | |
(二)举高部分主要技术 | ||
1 | 最大工作高度:≥55m,最大工作幅度:≥20m。 | |
2 | 工作斗额定载荷:≥300Kg,有超载报警装置。 | |
3 | 回旋范围:≥360°。 | |
4 | 支脚伸展时间:≤30s,臂架展开时间:≤160s。能单边支撑进行救援作业,且确保车辆安全。 | |
5 | 工作斗平台上安装有可遥控的防水摄像头,具备星光级红外夜视功能,用于火场侦察和操作,也可在操作平台或操作台能控制,并可将视频画面通过无线方式外传。 | |
6 | 应急回收:采用汽油发动机作为辅助动力源,提供应急回收动力。应急回收时间≤25min。 | |
7 | 工作斗平台与转台操作台有实时对讲功能。 | |
******消防炮 | ||
1 | (▲)******消防炮:采用原装进口电控水炮。 | |
2 | ******消防炮额定流量:≥70 L/s。 | |
3 | ******消防炮水平回转角度不小于±45度; 俯仰角度不小于±45度。 | |
4 | ******消防炮额定工况有效射程:水≥70m。 | |
(四)水泵主要技术 | ||
1 | (▲)******消防泵,流量:≥80L/******。 |
******消防车(进口底盘)
举高车辆交付时必配的常规随车器材 | |||
品 ?名 | 数量 | 品 ?名 | 数量 |
20-65-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 | 8盘 | 铁铤 | 1把 |
20-8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 | 20盘 | 橡皮锤 | 1把 |
多功能水枪(流量≥8L/s,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 | 2把 | 支腿垫块 | 1套 |
三分水器(锻造材质) | 按国标配备 | ABC干粉灭火器(8kg) | 1具 |
直径65-80异径接口(锻造材质) | 2个 | 橡胶材质水带护桥 | 2副 |
水带挂钩(不锈钢材质挂钩) | 8个 | 水带包布(复合尼龙材质) | 8个 |
地上消火栓扳手(锻造材质,其中1把为吸附式扳手) | 2把 | 吸水管滤水器 | 按进水口数量配备 |
吸水管板手(锻造材质) | 2个 | 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DN100螺纹接口) | 1个 |
排气管火星熄灭器 | 1个 | 集水器(锻造材质) | 每个进水口配备1个 |
5米泡沫外吸透明软管(带有泡沫外吸功能的车辆配备) | 1根 | 气动阀应急手动扳手 | 1个 |
车轮止滑器(采用高强度轻型塑料) | 2个 | ? | ? |
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 |
技术需求通用要求 | ||||||
1、总体要求 | ||||||
1.1 | (★)******消防车只接受生产厂家直接投标。 | |||||
1.2 | 整车性能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 | |||||
整车性能符合GB 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 ||||||
******消防车符合******消防车》要求; | ||||||
整车性能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 ||||||
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
1.3 | 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消防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 | |||||
1.4 | 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并注明品牌型号,选用全尺寸、同型号规格的备用轮胎,备用轮胎必须可靠固定在科学、合理的位置,且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 | |||||
1.5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上附车辆结构图。 | |||||
1.6 | 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检验报告。 | |||||
1.7 | 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与技术需求专用要求存在冲突的,以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为准。技术需求通用要求所提的技术要求在部分车型中不涉及的,请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予以说明(部分特殊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达到通用要求的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分析报告)。 | |||||
2、技术要求 | ||||||
2.1 | 底盘及底盘改装要求 | |||||
2.1.1 | 排放标准:国六。 | |||||
2.1.2 | 底盘自带原厂冷暖空调。 | |||||
2.1.3 | 制动方式:气刹,优先采用前桥盘式制动。优先配置排气制动或发动机辅助制动或加装缓速器。 | |||||
2.1.4 | 配备ABS、EBS、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并设置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超过90Km/h且不超过底盘厂允许的最高车速。 | |||||
2.1.5 | 燃油类型:柴油;油箱加注口必须加装燃油箱滤网。 | |||||
2.1.6 | 通过钥匙控制整车的电路开关,在底盘熄火后一定时间内整车能自动断电;必须设置上装气源总开关,关闭点火钥匙后上装气源能整体关闭,气源总阀设置在底盘储气罐上。 | |||||
2.1.7 | 驾驶室主、副驾驶位采用三点式安全带;其余所有乘员座位均需配备伸缩式安全带。所有座位均采用软质材料;设置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器材架的座位,在放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后,座位可乘坐深度不得少于******消防员下车时不被挂绊。 | |||||
2.1.8 | ******消防车由底盘自带进口取力器总成或采用进口断轴取力器),驾驶室设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 | |||||
2.1.9 | 上下驾乘室脚踏板:采用楼梯式样,上下蹬层次错开设计,以方便人员上下车。带有独立乘员室的车辆,翻转脚踏板采用机械联动设计。 | |||||
2.2 | 材质、设计要求 | |||||
2.2.1 | 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均有规范的铝质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车辆主要功能在相应操作面板或附近箱体上设置有永久性铭牌型的操作流程图。 | |||||
2.2.2 | 整车所有出******消防车上所有接口材质为锻造式铝合金原色接口(交车时,整车所有锻造材质需提供检测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入水口均安装过滤网(滤网孔径需符合国家标准),中标人需在中标后主动与车辆使用单位沟通确定接口类型,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所有出水口均应向下弯曲设计,以减小接口水锤作用,并根据出水口高度,设计合理的向下弧度(与地面角度至少小于80度)。 | |||||
2.2.3 | 器材箱设计、材质及安装要求:外骨架采用不锈钢或铝制型材焊接成型,内骨架采用不小于40mm×40mm高强度全铝合金型材,确保其刚度和强度。内装饰、隔板、地板均为3mm及以上铝合金板材(或优于该设计),轻质防腐铝合金结构,表面作阳极氧化处理。铝合金板材通过具有弹性、高粘接强度的进口连接密封胶与主结构相联,并做加固处理,可根据需要随意调节每层高度,且做好防锈、防滑处理,保证安装简单、维修方便、固定牢靠、振动小,噪声低。器材箱应设置排雨水孔槽。车辆器材箱优先选用高强度铝板冲压拼接结构形式。 | |||||
2.2.4 | 帘子门:卷帘门用轻质高强度铝合金制成,作阳极氧化处理,采用拉杆式;启闭轻便灵活,密封性好,具有防水、防尘功能。门上各设有一把门锁,所有卷帘门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帘子门顶部采用胶条和毛刷双重挡水设计(或优于该设计),用低压直流水冲洗帘子门任何部位时,器材箱不应进水。 | |||||
2.2.5 | 脚踏翻板:框架为高强度型钢,蒙皮为铝合金材质。内藏可翻转式气动弹簧脚踏板,采用弹簧与门止口双重固定,要求安全可靠,坚固耐用,密封性强,站立取用器材方便,且能防止泥尘进入器材箱。最大承重力≥150kg。(也可优于该种设计,需注明理由) | |||||
2.2.6 | 配有爬梯及扶手(防滑及毛刺处理),可方便登上车顶。 | |||||
2.2.7 | 车辆任何涉及人员登入的位置必须设置防滑处理。 | |||||
2.2.8 | 所有车载发电机、汽油机润滑油排放口采用旋转开关加延长放油管的设计方式。 | |||||
2.2.9 | 水泵进水口需设置蝶阀。 | |||||
2.2.10 | 专用号牌悬挂位置受限的车辆,需设置专用号牌支架,方便专用号牌悬挂。(号牌悬挂要求:平整、牢固) | |||||
2.3 | 器材箱设置要求 | |||||
2.3.1 | ******消防车的器材箱均需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量身定制,涉及的相关改造费用由车辆中标人承担,且器材布置需满足以下几点原则:1、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分区存放;2、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3、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4、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5、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6、所有器材都需合理固定。 | |||||
2.3.2 | 在合适位置设置吸水管固定卡座(盒)。 | |||||
2.4 | ******消防车辆) | |||||
2.4.1 | 罐体终身质保 | |||||
2.4.2 | 1.材质:304级别以上不锈钢;罐体顶部人员站立面采用防滑板或进行防滑处理。 | |||||
2.厚度:底部厚≥5mm,其他部位≥4mm,实行国标,内径多道防腐处理,钝化处理。 | ||||||
3.焊接:板材冲压焊接,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防荡板伸出长度不得少于同侧罐体长度的1/3。 | ||||||
4.设备:采用轻质易弯曲吸水管,工作压******消防栓转换接头。吸水管配备数量按照吸水口数量配备(即有几个吸水口就配备几组8米吸水管),并应满足水泵额定工况吸水需求。每个罐顶设计1个450mm人孔,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自动泄压装置,每个罐底设有集液槽及带有球阀控制启闭的排污口(口径不少于19mm)。 | ||||||
5.车身侧面需设置1个65m******消防车配套使用);配备电动插桶泵,功率≥2000W,流量≥150L/min,进口直径≥42mm,吸液管长≥1.2m,材质不锈钢,出口直径≥32mm,出口管长≥5m,材质透明软管,可以与泡沫罐40mm注入口连接使用(利用插桶泵从泡沫桶向泡沫罐输转泡沫)。 | ||||||
6.水泵出水口和吸水口的管径、数量需满足水泵流量。 | ||||||
2.5 | 电气部分要求 | |||||
2.5.1 | 1.驾驶室适当位置上安装功率≥200W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LED照明灯;器材箱合理安装LED灯带,确保照明美观及安全。 | |||||
2.车辆至少前轮配备底盘原车胎压监测系统,具有显示和报警功能。 | ||||||
3.驾驶台控制面板:安装侧标识灯开关,器材厢门未关闭指示灯等。 | ||||||
******消防救援总队现有的对讲通信设备相匹配。 | ||||||
5.驾驶室顶部******消防用卤素探照灯1只(配灯罩,符合GB4785-2019规定);车顶各类灯具、控制模块应方便维修并做好防水。 | ||||||
6.水泵控制仪表板上安装有压力表(用于检测出水主管******消防泵转速表、累积计时器,其线路均用单线制,电压24V负极接地;水泵控制仪表板还应安装有取力器开关、油门控制开关、真空泵引水开关等。 | ||||||
******消防装置用电系统须分设保险或断电开关;整车线路应排列整齐,固定可靠,且有防止短路或断路的措施;附加电系导线的截面积应与最大负载相匹配;多根导线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有编号及不同颜色区别,连接时采用插接件;配车载发机的必须设有接地保护,地线采用铜芯线,大小不低于4平方毫米,长度≥20米,接地桩长度不低于0.8米;车载设备线控连接需做防水处理,连接方式采用非针式接口。 | ||||||
8.驾驶室内设1个功率不小于200W的电源逆变器,提供220V电源,采用中国制式接头(不少于2个),不少于2个USB供电口(USB供电采用电流不少于2A的快充口,并配备3种不同接口类型数据线),位置设计合理,用于各种设备的充电。 | ||||||
9.驾驶室左右采用电控窗设计。 | ||||||
10.车辆必须科学、合理设置底盘发动机紧急停车按钮。 | ||||||
2.5.2 | 安装自动脱落式充电系统和自动充气系统(取得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安装位置不能占用器材箱空间。配备移动式启动电源,启动电压能满足12V和24V,峰值电流≥6000A,带电量数显和USB输出。 | |||||
2.5.3 | 安装具有蓝牙功能、夜视功能、扬声器功能和导航功能的360度行车记录仪; | |||||
固定安装在驾驶室内(不得采用吸盘式,不阻碍驾驶员视野),线路能够隐藏布置,车辆底盘电源关闭后行车记录仪应能断电; | ||||||
内存配备128GB class 10以上高速存储卡; | ||||||
屏幕尺寸不小于10英寸; | ||||||
内置电池容量不小于350mAh。 | ||||||
2.5.4 | 安装360度全景影像和倒车雷达系统(全景影像摄像头带夜视功能,与倒挡、转向联动,可与2.5.3行车记录仪合并为一体机),360度全景影像分辨率高(需注明分辨率),确保无盲区、无死角,不能为4路分屏监控,需在显示屏上行成360度全景影像,也可查看各分路视频的影像。 | |||||
2.5.5 | ******消防车************消防车辆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同时确保与管理系统相兼容。 | |||||
2.6 | 漆色及标识要求 | |||||
2.6.1 | ******消防救援局最新喷涂要求;底盘为原厂原色底漆; | |||||
2.所有仪表及开关、按钮均配有醒目的中文标识和指示方向,并在车载设备的显眼处均有铝制操作说明及警告标识,另外在所有器材的放置位置标注器材名称。 |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 | |||||
(一)底盘及驾驶室改装 | ? | |||||
1 | (▲)底盘:采用发达工业国家进口8×4特种作业二类专用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44000kg。 | ? | ||||
2 | (发动机功率:≥370KW。 | ? | ||||
3 | 驾驶室布局:乘员数≥2人。 | ? | ||||
4 | 底盘原装自动变速箱 | ? | ||||
(二)举高部分主要技术 | ? | |||||
1 | 额定工作高度:≥48m,最大工作幅度:≥42 m。 | ? | ||||
2 | 回旋范围:可实现无线回旋。 | ? | ||||
3 | 支腿型式:具有多种支撑形式,根据作业环境和作业需求进行选择。 | ? | ||||
4 | 臂架方式:采取多节折叠臂,臂架控制方式:电液控制,极限位置具有自动减速装置,臂架有一键回收功能; | ? | ||||
5 | 臂架带水喷雾保护系统,臂架动作时,臂架炮出水压力和流量不受影响。 | ? | ||||
6 | 配备汽油机应急回收动力源,应急回收时间≤20min。 | ? | ||||
******消防炮 | ? | |||||
1 | (▲)******消防炮:采用进口电控水、泡沫两用炮,配有泡沫炮头。 | ? | ||||
2 | ******消防炮额定流量:采用流量自动调节炮头,范围不小于20L/s~80 L/s。 | ? | ||||
3 | ******消防炮水平回转角度≥90°,俯仰角度范围不小于-90°~+30°。 | ? | ||||
4 | (******消防炮额定工况有效射程:水≥75m,泡沫≥70m。 | ? | ||||
(四)罐体及水泵主要技术 | ? | |||||
1 | 罐体载液量:≥4吨。(可根据用户需要进行水和泡沫容量的任意分隔) | ? | ||||
2 | (▲)******消防泵,流量:1.0MPa时≥100L/s,1.6MPa时≥80L/s。 | ? | ||||
3 | (▲)真空泵:采用进口免维护电动真空泵 | ? | ||||
4 | (▲)采用进口全自动负压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混合比例在0.5%-10%可调;通过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泡沫原液流量最大值≥10L/s; | ? | ||||
5 | 臂架旋转与水泵作业能同时进行,不能相互干涉。 | ? | ||||
(五)安全保护系统 | ? | |||||
1 | 具备以下安全保护功能:上下车互锁、臂架的缓冲保护、臂架限幅保护、转台对中保护、水路超压保护、水泵空转保护、水罐超压保护、软腿保护、应急回收、水泵恒速控制、臂架限制保护、回转缓冲保护、臂架防干涉保护、支腿动作报警、支腿未收回到位提示、器材箱门未关提示、臂架未收到位提示等功能。 | ? | ||||
(六)部分电气要求 | ? | |||||
1 | 视频监视系统:水炮末端设置一个防水可变焦带星光级夜视功能摄像头,车尾配备≥10英寸以上高亮液晶彩色显示屏,遥控器配≥7英寸高亮液晶彩色显示屏,方便操作人员在车上或遥控器上观察摄像头画面。配备≥48小时本地连续存储器,并设置图像外输出设备。 | ? | ||||
举高车辆交付时必配的常规随车器材 | ? | |||||
品 ?名 | 数量 | 品 ?名 | 数量 | ? | ||
20-65-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 | 12盘 | 铁铤 | 1把 | ? | ||
20-8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 | 20盘 | 橡皮锤 | 1把 | ? | ||
多功能水枪(流量≥8L/s,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 | 2把 | 支腿垫块 | 1套 | ? | ||
三分水器(锻造材质) | 按国标配备 | ABC干粉灭火器(8kg) | 1具 | ? | ||
直径65-80异径接口(锻造材质) | 2个 | 橡胶材质水带护桥 | 2副 | ? | ||
水带挂钩(不锈钢材质挂钩) | 8个 | 水带包布(复合尼龙材质) | 8个 | ? | ||
地上消火栓扳手(锻造材质,其中1把为吸附式扳手) | 2把 | 吸水管滤水器 | 按进水口数量配备 | ? | ||
吸水管板手(锻造材质) | 2个 | 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DN100螺纹接口) | 1个 | ? | ||
排气管火星熄灭器 | 1个 | 集水器(锻造材质) | 每个进水口配备1个 | ? | ||
5米泡沫外吸透明软管(带有泡沫外吸功能的车辆配备) | 1根 | 气动阀应急手动扳手 | 1个 | ? | ||
车轮止滑器(采用高强度轻型塑料) | 2个 | ? | ? | ? | ||
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 | ? |
3、******消防车(进口底盘)
技术需求通用要求 | |||||
1、总体要求 | |||||
1.1 | (★)******消防车只接受生产厂家直接投标。 | ||||
1.2 | 整车性能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 | ||||
整车性能符合GB 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 |||||
******消防车符合******消防车》要求; | |||||
整车性能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 |||||
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
1.3 | 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消防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 | ||||
1.4 | 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并注明品牌型号,选用全尺寸、同型号规格的备用轮胎,备用轮胎必须可靠固定在科学、合理的位置,且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 | ||||
1.5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上附车辆结构图。 | ||||
1.6 | 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检验报告。 | ||||
1.7 | 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与技术需求专用要求存在冲突的,以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为准。技术需求通用要求所提的技术要求在部分车型中不涉及的,请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予以说明(部分特殊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达到通用要求的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分析报告)。 | ||||
2、技术要求 | |||||
2.1 | 底盘及底盘改装要求 | ||||
2.1.1 | 排放标准:国六。 | ||||
2.1.2 | 底盘自带原厂冷暖空调。对于设置独立乘员室的车辆,独立乘员室必须单独安装一套冷暖空调。 | ||||
2.1.3 | 制动方式:气刹,优先采用前桥盘式制动。优先配置排气制动或发动机辅助制动或加装缓速器。 | ||||
2.1.4 | 配备ABS、EBS、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并设置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超过95Km/h且不超过底盘厂允许的最高车速。 | ||||
2.1.5 | 燃油类型:柴油;油箱加注口必须加装燃油箱滤网。 | ||||
2.1.6 | 通过钥匙控制整车的电路开关,在底盘熄火后一定时间内整车能自动断电;必须设置上装气源总开关,关闭点火钥匙后上装气源能整体关闭,气源总阀设置在底盘储气罐上。 | ||||
2.1.7 | 驾驶室主、副驾驶位采用三点式安全带;其余所有乘员座位均需配备伸缩式安全带。所有座位均采用软质材料;设置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器材架的座位,在放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后,座位可乘坐深度不得少于******消防员下车时不被挂绊。 | ||||
2.1.8 | ******消防车由底盘自带进口取力器总成或采用进口断轴取力器),驾驶室设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 | ||||
2.1.9 | 上下驾乘室脚踏板:采用楼梯式样,上下蹬层次错开设计,以方便人员上下车。带有独立乘员室的车辆,翻转脚踏板采用机械联动设计。 | ||||
2.2 | 材质、设计要求 | ||||
2.2.1 | 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均有规范的铝质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车辆主要功能在相应操作面板或附近箱体上设置有永久性铭牌型的操作流程图。 | ||||
2.2.2 | 整车所有出水口、进水口以及水带、分水器等随车器材的接口类型和出水口开关方式******消防车上所有接口材质为锻造式铝合金原色接口(交车时,整车所有锻造材质需提供检测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入水口均安装过滤网(滤网孔径需符合国家标准),中标人需在中标后主动与车辆使用单位沟通确定接口类型,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所有出水口均应向下弯曲设计,以减小接口水锤作用,并根据出水口高度,设计合理的向下弧度(与地面角度至少小于80度)。 | ||||
2.2.3 | 器材箱设计、材质及安装要求:外骨架采用不锈钢或铝制型材焊接成型,内骨架采用不小于40mm×40mm高强度全铝合金型材,确保其刚度和强度。内装饰、隔板、地板均为3mm及以上铝合金板材(或优于该设计),轻质防腐铝合金结构,表面作阳极氧化处理。铝合金板材通过具有弹性、高粘接强度的进口连接密封胶与主结构相联,并做加固处理,可根据需要随意调节每层高度,且做好防锈、防滑处理,保证安装简单、维修方便、固定牢靠、振动小,噪声低。器材箱应设置排雨水孔槽。车辆器材箱优先选用高强度铝板冲压拼接结构形式。 | ||||
2.2.4 | 帘子门:卷帘门用轻质高强度铝合金制成,作阳极氧化处理,采用拉杆式;启闭轻便灵活,密封性好,具有防水、防尘功能。门上各设有一把门锁,所有卷帘门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帘子门顶部采用胶条和毛刷双重挡水设计(或优于该设计),用低压直流水冲洗帘子门任何部位时,器材箱不应进水。 | ||||
2.2.5 | 脚踏翻板:框架为高强度型钢,蒙皮为铝合金材质。内藏可翻转式气动弹簧脚踏板,采用弹簧与门止口双重固定,要求安全可靠,坚固耐用,密封性强,站立取用器材方便,且能防止泥尘进入器材箱。最大承重力≥150kg。(也可优于该种设计,需注明理由) | ||||
2.2.6 | 配有爬梯及扶手(防滑及毛刺处理),可方便登上车顶。 | ||||
2.2.7 | 车辆任何涉及人员登入的位置必须设置防滑处理。 | ||||
2.2.8 | 所有车载发电机、汽油机润滑油排放口采用旋转开关加延长放油管的设计方式。 | ||||
2.2.9 | 水泵进水口需设置蝶阀。 | ||||
2.2.10 | 专用号牌悬挂位置受限的车辆,需设置专用号牌支架,方便专用号牌悬挂。(号牌悬挂要求:平整、牢固) | ||||
2.3 | 器材箱设置要求 | ||||
2.3.1 | ******消防车的器材箱均需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量身定制,涉及的相关改造费用由车辆中标人承担,且器材布置需满足以下几点原则:1、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分区存放;2、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3、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4、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5、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6、所有器材都需合理固定。 | ||||
2.3.2 | 在合适位置设置吸水管固定卡座(盒)。 | ||||
2.4 | ******消防车辆) | ||||
2.4.1 | 罐体终身质保 | ||||
2.4.2 | 1.材质:304及以上不锈钢;罐体顶部人员站立面采用防滑板或进行防滑处理。 | ||||
2.厚度:底部厚≥5mm,其他部位≥4mm,实行国标,内径多道防腐处理,钝化处理。 | |||||
3.焊接:板材冲压焊接,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防荡板伸出长度不得少于同侧罐体长度的1/3。 | |||||
4.设备:采用轻质易弯曲吸水管,工作压力:-90KP至0.3MP,弯曲半径小于2.2米,胶管线质量小于3公斤/米,******消防栓转换接头。吸水管配备数量按照吸水口数量配备(即有几个吸水口就配备几组8米吸水管),并应满足水泵额定工况吸水需求。每个罐顶设计1个450mm人孔,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自动泄压装置,每个罐底设有集液槽及带有球阀控制启闭的排污口(口径不少于19mm)。 | |||||
5.车身侧面需设置1个65m******消防车配套使用);配备电动插桶泵,功率≥2000W,流量≥150L/min,进口直径≥42mm,吸液管长≥1.2m,材质不锈钢,出口直径≥32mm,出口管长≥5m,材质透明软管,可以与泡沫罐40mm注入口连接使用(利用插桶泵从泡沫桶向泡沫罐输转泡沫)。 | |||||
6.水泵出水口和吸水口的管径、数量需满足水泵流量。 | |||||
2.5 | 电气部分要求 | ||||
2.5.1 | 1.驾驶室适当位置上安装功率≥200W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LED照明灯;器材箱合理安装LED灯带,确保照明美观及安全。 | ||||
2.车辆至少前轮配备底盘原车胎压监测系统,具有显示和报警功能。 | |||||
3.驾驶台控制面板:安装侧标识灯开关,器材厢门未关闭指示灯等。 | |||||
******消防救援总队现有的对讲通信设备相匹配。 | |||||
5.驾驶室顶部******消防用卤素探照灯1只(配灯罩,符合GB4785-2019规定);车顶各类灯具、控制模块应方便维修并做好防水。 | |||||
6.水泵控制仪表板上安装有压力表(用于检测出水主管******消防泵转速表、累积计时器,其线路均用单线制,电压24V负极接地;水泵控制仪表板还应安装有取力器开关、油门控制开关、真空泵引水开关等。 | |||||
******消防装置用电系统须分设保险或断电开关;整车线路应排列整齐,固定可靠,且有防止短路或断路的措施;附加电系导线的截面积应与最大负载相匹配;多根导线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有编号及不同颜色区别,连接时采用插接件;配车载发机的必须设有接地保护,地线采用铜芯线,大小不低于4平方毫米,长度≥20米,接地桩长度不低于0.8米;车载设备线控连接需做防水处理,连接方式采用非针式接口。 | |||||
8.驾驶室内设1个功率不小于200W的电源逆变器,提供220V电源,采用中国制式接头(不少于2个),不少于2个USB供电口(USB供电采用电流不少于2A的快充口,并配备3种不同接口类型数据线),位置设计合理,用于各种设备的充电。 | |||||
9.驾驶室左右采用电控窗设计。 | |||||
10.车辆必须科学、合理设置底盘发动机紧急停车按钮。 | |||||
2.5.2 | 安装自动脱落式充电系统和自动充气系统(取得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安装位置不能占用器材箱空间。配备移动式启动电源,启动电压能满足12V和24V,峰值电流≥6000A,带电量数显和USB输出。 | ||||
2.5.3 | 安装具有蓝牙功能、夜视功能、扬声器功能和导航功能的360度行车记录仪; | ||||
固定安装在驾驶室内(不得采用吸盘式,不阻碍驾驶员视野),线路能够隐藏布置,车辆底盘电源关闭后行车记录仪应能断电; | |||||
内存配备128GB class 10以上高速存储卡; | |||||
屏幕尺寸不小于10英寸; | |||||
内置电池容量不小于350mAh。 | |||||
2.5.4 | 安装360度全景影像和倒车雷达系统(全景影像摄像头带夜视功能,与倒挡、转向联动,可与2.5.3行车记录仪合并为一体机),360度全景影像分辨率高(需注明分辨率),确保无盲区、无死角,不能为4路分屏监控,需在显示屏上行成360度全景影像,也可查看各分路视频的影像。 | ||||
2.5.5 | 交付使用前,******消防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和管理平台技术要求,必须安装相应数据采集、通信等功能模块,******消防车辆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同时确保与管理系统相兼容。 | ||||
2.6 | 漆色及标识要求 | ||||
2.6.1 | ******消防救援局最新喷涂要求;底盘为原厂原色底漆; | ||||
2.所有仪表及开关、按钮均配有醒目的中文标识和指示方向,并在车载设备的显眼处均有铝制操作说明及警告标识,另外在所有器材的放置位置标注器材名称。 |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
(一)底盘及驾驶室改装 | |||||
1 | (▲)底盘:采用发达工业国家进口8×4特种作业二类专用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44000kg。 | ||||
2 | 发动机功率:≥370KW。 | ||||
3 | 驾驶室布局:乘员数≥2+4人。 | ||||
4 | 底盘原装自动变速箱 | ||||
(二)举高部分主要技术 | |||||
1 | 额定工作高度:≥20m,最大工作幅度:≥10 m。 | ||||
2 | 回旋范围:可实现无线回旋。 | ||||
3 | 支腿型式:支腿无需进行水平伸展,只需垂直原地支撑,可不占用多余路面空间。 | ||||
4 | 臂架控制方式:电液控制,极限位置具有自动减速装置,臂架有一键回收功能; | ||||
5 | 臂架动作时,臂架炮出水压力和流量不受影响。 | ||||
6 | 应急回收动力源。 | ||||
7 | 操控方式:近控不少于50米有线,遥控≥150米,手动多路阀操作。 | ||||
******消防炮 | |||||
1 | (▲)******消防炮:采用进口电控水、泡沫两用炮,可有线和无线控制,遥控距离≥150米,配有泡沫炮头。 | ||||
2 | ******消防炮额定流量:采用流量自动调节炮头,范围不小于20L/s~80 L/s。 | ||||
3 | ******消防炮水平回转角度≥90°,俯仰角度范围不小于-90°~+30°。 | ||||
4 | ******消防炮额定工况有效射程:水≥75m,泡沫≥70m。 | ||||
(四)罐体及水泵主要技术 | |||||
1 | 罐体载液量:不小于19吨。(可根据用户需要进行水和泡沫容量的任意分隔) | ||||
2 | (▲)******消防泵,流量:1.0MPa时≥100L/s,1.3MPa时≥80L/s。 | ||||
3 | (▲)真空泵:采用进口免维护电动真空泵 | ||||
4 | (▲)采用进口全自动负压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混合比例在0.5%-10%可调;通过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泡沫原液流量最大值≥10L/s; | ||||
5 | 臂架旋转与水泵作业能同时进行,不能相互干涉。 | ||||
(五)安全保护系统 | |||||
1 | 具备以下安全保护功能:上下车互锁、臂架的缓冲保护、臂架限幅保护、转台对中保护、水路超压保护、水泵空转保护、水罐超压保护、软腿保护、应急回收、水泵恒速控制、臂架限制保护、回转缓冲保护、臂架防干涉保护、支腿动作报警、支腿未收回到位提示、器材箱门未关提示、臂架未收到位提示等功能。 | ||||
(六)部分电气要求 | |||||
1 | 视频监视系统:水炮末端设置一个防水可变焦带星光级夜视功能摄像头,车尾配备≥10英寸以上高亮液晶彩色显示屏,遥控器配≥7英寸高亮液晶彩色显示屏,方便操作人员在车上或遥控器上观察摄像头画面。配备≥48小时本地连续存储器,并设置图像外输出设备。 | ||||
举高车辆交付时必配的常规随车器材 | |||||
品 ?名 | 数量 | 品 ?名 | 数量 | ||
20-65-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 | 12盘 | 铁铤 | 1把 | ||
20-8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 | 20盘 | 橡皮锤 | 1把 | ||
多功能水枪(流量≥8L/s,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 | 2把 | 支腿垫块 | 1套 | ||
三分水器(锻造材质) | 按国标配备 | ABC干粉灭火器(8kg) | 1具 | ||
直径65-80异径接口(锻造材质) | 2个 | 橡胶材质水带护桥 | 2副 | ||
水带挂钩(不锈钢材质挂钩) | 8个 | 水带包布(复合尼龙材质) | 8个 | ||
地上消火栓扳手(锻造材质,其中1把为吸附式扳手) | 2把 | 吸水管滤水器 | 按进水口数量配备 | ||
吸水管板手(锻造材质) | 2个 | 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DN100螺纹接口) | 1个 | ||
排气管火星熄灭器 | 1个 | 集水器(锻造材质) | 每个进水口配备1个 | ||
5米泡沫外吸透明软管(带有泡沫外吸功能的车辆配备) | 1根 | 气动阀应急手动扳手 | 1个 | ||
车轮止滑器(采用高强度轻型塑料) | 2个 | ? | ? | ||
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 |
?4、皮卡车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
车辆公告:投标时需提供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 | |
(一)主要技术要求 | |
1 | 车身结构采用皮卡车; |
发动机采用柴油增压动力,发动机功率 ≥120kw,排量≥2.0; | |
底盘驱动型式:4×4,变速器采用自动挡,不低于8速; | |
驾驶室采用四门双排座,座位数不少于5座; | |
额定载重量:≥450KG。 | |
2 | 原厂随车配备:电动天窗、铝合金轮圈、发动机电子防盗功能、车内中控锁、遥控钥匙、无钥匙进入(前排)、无钥匙启动、主座椅电动调节和加热、4门电动车窗、自动空调、ABS+EBD、车身稳定控制(ESP)、刹车辅助系统(BAS)、牵引力控制(TCS)、上坡辅助、陡坡缓降、定速巡航、后倒车雷达、倒车视频影像、主副驾驶全气囊、后视镜电动调节、方向盘上下调节、触控液晶屏、蓝牙、三种以上驾驶模式(含三种,需包含经济模式)、电子助力转向系统。 |
(二)其它要求 | |
1 | 车辆前端配备电动绞盘,额定拉力:≥4000Kg;后端配备原厂自带牵引钩,额定拉力:≥2500Kg;同时车辆配备涉水喉,能满足不小于0.7米的涉水功能。 |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一)设计方案确认
采购合同签订后20天内,中标人应主动联系采购人,确认设计方案后进行生产;车型设计需要进行细化沟通,根据采购人要求,以PPT形式汇报整车详细的配置和设计方案,配置和设计方案经采购人评审通过后再进行生产。
(二)产品运输、保管、保险及安装调试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2.4 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 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5 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三)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原厂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所投产品主要部件生产许可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投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专利权。
3、随车交付资料
(1)交车时必须******消防器材和工具清单、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等所有相关资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纸质版的必须印制精美,装订成册,电子版必须复制保存到U盘。
(2)******消防炮、升降照明灯、吊臂、压缩机)采用进口设备的,必须提供全套原产地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报关单、生产厂家证明文件、国内外专业机构检测报告)。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及人员并提供服务团队名单和联系方式,完善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提高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质量。
2、消防车整车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各项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整车保修期不低于******消防车罐体终身质保,且终身免费维护),皮卡车整车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和保修期均从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3、车辆正常保养
3.1 中标供应商按照底盘和上装保养手册提供免费首保服务;
3.2 保修期内,车辆正常保养不收取工时费,需要更换易损易耗件的,使用单位可自行购买,如需供应商提供的,则按不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零配件报价收取配件费用;
3.3 保修期外,车辆正常保养按市场价收取工时费,需要更换易损易耗件的,使用单位可自行购买,如需中标人提供的,则按不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零配件报价收取配件费用;
4、车辆故障维修
4.1 在交付培训合格使用的前三个月内,发动机、变速箱等影响车辆行驶安全或车载泵炮、吊 ?臂、臂架等影响主要功能发挥的部件出现两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的,中标供应商必须免费整体更换该车。
4.2 质保期内,除人为原因损坏情况外,如车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重大技术缺陷或重大安全隐患,中标供应商无有效整改方案的,必须免费更换新车或退车。
4.3 保修期内,除人为原因损坏情况外,车辆故障均由中标供应商解决,不收取任何维修工时费及配件费用(用户已经报修,因厂家拖延等原因导致超过质保或保修期的,也计入质保或保修期内)。
4.4 保修期外,售后故障维修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零配件和工时费报价。
5、中标人每年必须对所售整车及主要设备开展不少于1次巡检回访,并免费培训用车单位的相应操作人员。
6、中标人在收到使用单位售后请求后,需在1小时内响应并安排技术人员远程指导排除故障;故障未能远程指导排除的,中标人需在12小时内安排售后人员携带维修工具和零配件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对需到本地特约服务站维修或临时采购国产特殊配件的,必须在72小时内解决故障;对需返厂维修或需临时采购进口配件的,必须在7天内解决故障(如遇不可抗逆因素,需经使用单位同意)。如遇紧急情况,中标人应能安排售后服务人员能在4个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7、如发生重大灾害灾情战勤保障技术需要,中标人需安排2名(含)以上相关人员遂行出动并进行现场技术保障。
(四)技术培训
1、交货后,中标人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使用单位受训人员(至少2名)掌握相应的技能为止。
2、培训主要内容为车辆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3、培训地点主要在双方协商安排的地点。
4、培训需形成交付培训记录,记录应包括培训项目和参加人员等信息,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受训单位后勤部门公章,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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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1、中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付款人:******委员会。
2、付款方式: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付合同金额10%的作为预付款,第二次为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60%,验收合格后一年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付清30%的余款。
采购人在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支付说明: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参数要求进行响应并报价(含本项目的所需车辆的购置税、车辆首年交强险、首年车船税、底盘服务站首保(含发动机、电动空压机、齿轮油),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其他特别规定
4.1、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责任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4.2、根据《长沙经开区领导干部“三零”廉洁承诺实******集团公司、城建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全资(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实施投标零参与,本人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亲友投标或承接本园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便利;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含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企业,在本园区外注册公司后回本园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受聘担任私营经济组织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该企业不得参与(含委托等变相参与)本园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参与竞拍、承租(含以他人名义承租等变相承租)本园区直属企业管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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