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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
一、招标条件
******大学湛江校区 2025 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0.00 ******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学湛江校区 2025 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学湛江校区2025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 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取得“三证合一 ” 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客运)或交通部门颁发的 《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或《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8.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41/43 号京基 大厦办公楼 140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41/43 号京基 大厦办公楼 1401 号)
七、其他
投标邀请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大学 (以下简称“采 购人 ******大学湛江校区 2025 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 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JHQY******
******大学湛江校区 2025 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900000.00 元(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 ”。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 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取得“三证合一 ” 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客运)或交通部门颁发的 《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或《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8.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5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9 日止(办公时间
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广东 ******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41/43 号京基大厦办公楼 1401 号)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现金收取),售后不退。报名方式为现 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取得“三证合一 ”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即 可(加盖投标人公章));
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格式见附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针对本项目出具 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 年 7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赤坎区 人民大道北 41/43 号京基大厦办公楼 1401 号)。
九、公示期及信息查询:
1.本项目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25 年 7 月 3 日 至 2025 年 7 月 9 日止。
2.本项目有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com ******有限公司)。
十、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 购******大学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 2 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41/43 号京基大厦办公楼 1401 号
业务咨询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 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 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 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
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 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 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 项目___________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 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 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 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 联 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 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 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 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 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
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 ____(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 ____ 日,____年____月____ 日,____年____月____ 日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大学
地 址: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 2 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41/43 号京基大厦办公楼 1401 号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