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委托,就政企客户化项目通用设备(非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实施,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SCM******33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本次招标内容:政企客户化项目通用设备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标的信息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台/个产品的最低配置、技术要求 | 单位 | 含税单价的限价(元) | 最大采购数量 |
1 | 终端主机 | 台式计算机 | X86架构,主频≥2.20 GHz;内核≥4核;内存配置容量≥8GB | 台 | 5000 | 100 |
台式工作站 | X86架构,主频≥2.5 GHz;内核≥16核;内存配置容量≥16GB | 台 | 12000 | 50 |
2 | 监控设备 | 高清智能监控球机 | 400万像素及以上;最高分辨率2560×1440及以上 | 台 | 4750 | 100 |
网络摄像机(智能半球) | 400万像素及以上;最高分辨率2688×1520及以上 | 台 | 650 | 1300 |
网络摄像机(半球) | 400万像素及以上;最高分辨率2560*1440及以上 | 台 | 400 | 800 |
网络摄像机(智能枪机) | 400万像素及以上;最高分辨率2560*1440及以上 | 台 | 650 | 600 |
网络摄像机(枪机) | 400万像素及以上;最高分辨率2560*1440及以上 | 台 | 400 | 1300 |
3 | 无线AP | 放装式无线AP | 放装,不低于Wi-Fi 6 | 台 | 1200 | 500 |
面板型无线AP | 面板,不低于Wi-Fi 6 | 台 | 850 | 500 |
高密放装式无线AP | 高密,不低于Wi-Fi 6 | 台 | 2200 | 100 |
4 | 交换机和光模块 | POE交换机 | 24端口,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20Mpps | 台 | 3750 | 100 |
接入交换机 | 24端口,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20Mpps | 台 | 2300 | 200 |
接入交换机 | 48端口,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60Mpps | 台 | 4200 | 200 |
汇聚交换机 | 48端口,交换容量≥2.3Tbps,包转发率≥630Mpps | 台 | 12000 | 100 |
千兆光模块 | 多模 | 个 | 250 | 500 |
千兆光模块 | 单模,10KM | 个 | 280 | 500 |
万兆光模块 | 多模 | 个 | 300 | 500 |
万兆光模块 | 单模,10KM | 个 | 800 | 500 |
以上配置和指标要求为采购人对单台/个产品的最低要求,投标人投报的产品配置和技术规格指标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及要求”。
2、样品说明
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样品,投标人需做好样品标识。即投标人需在样品上贴标签,标签内容如下:投标人名称、产品名称、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结束,获取入围和备选入围资格的投标人的样品不再退还给投标人,样品封存作为后期供货的抽查参照依据。
所提供样品的具体要求如下:
标段 | 产品名称 | 提供数量 | 基本要求 |
标段一终端主机 | 台式计算机 | 1台 | 投标款产品 |
标段一终端主机 | 台式工作站 | 1台 | 投标款产品 |
标段二监控设备 | 网络摄像机(智能半球) | 1台 | 投标款产品 |
标段二监控设备 | 网络摄像机(枪机) | 1台 | 投标款产品 |
标段三无线AP | 放装式无线AP | 1台 | 投标款产品 |
标段三无线AP | 面板型无线AP | 1台 | 投标款产品 |
标段三无线AP | 高密放装式无线AP | 1台 | 投标款产品 |
如果开标现场未提供样品的,或提供的样品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或样品为非投标款产品的,则资信及技术打分中样品相关的分数均为“0”。
3、招标入围有效期
本次招标入围有效期自入围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一年或累计下单数量已达到上表中的最大采购数量(以两者之中先达成的日期为准)。若到期后尚未实施新的招标,则招标结果顺延到新的招标结果生效且首批供货验收合格入库之日止。在招标入围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权按需提前实施新的招标,如采购人提前实施新的招标,则本次招标入围有效期在新的招标结果生效且首批供货验收合格入库之日止。
若在招标入围有效期内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需求变更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按需提前实施新的招标。如采购人提前实施新的招标,则本次招标入围有效期在新的招标结果生效且首批供货验收合格入库之日提前终止。
若在招标入围有效期内出现本次投标型号产品停产、更新、不再销售等情况,投标人需提供可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要求的其他升级可替代型号产品,并征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同意后变更入围产品型号。升级替代款产品的技术性能不能低于原入围产品,且售后服务同本次投标款产品一致。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投标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8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获取方式: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首页招标公告部分或进入“招标公告”-“采购公告”中选择采购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第八条电子招投标说明)。
售价(元):¥500.00
支付方式:电汇
******有限公司
账号:************600
******银行滨江支行
转账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政企客户化项目通用设备招标)及招标编号(HSCM******33),如未按要求列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或名称、编号出现错误,导致无法判断缴纳项目的,采购人可拒绝出具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09时30分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线上):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线下):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6日09时30分
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标段二: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标段三: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标段四: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支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
******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
账号:************283
转账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政企客户化项目通用设备招标、投标标段及招标编号HSCM******33。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
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供应商入驻”,进行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主页CA申领流程”;安装“电子投标客户端”----前往“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具体操作指南:详见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帮助中心”相关文档。
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在首页招标公告部分或进入“招标公告”-“采购公告”中选择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电子投标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6、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7、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除招标文件有约定外,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处理:①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②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未解密的,在征得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或延期解密;③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未解密或经延长、延期仍无法解密时,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9、电子招标的终止:电子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终止电子采购活动:①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功能模块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其他华数招标采******委员会评估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开展电子招标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通过“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电话:******/******。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的标书费缴纳底单;
5)未经华数供应商认证的潜在供应商需按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进行认证。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潜在供应商需提交供应商认证资料,具体要求详询采购代理机构;
5、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天马路79号白马湖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8楼
6、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入围、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1312
联系人:章凌宇,
联系电话:******
7、监管部门:******有限公司纪检室
十、报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1312
联系人:曹伟伟
联系电话:******
传真:057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