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建安费或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的园林绿化类或景观类相关工程对应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
注:① 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② 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初步设计审查批文或施工图审查证明等证明材料。
③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建设单位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④ 属于联合体业绩的,按中标通知书金额乘以联合体双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比例为准或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的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