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装置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2#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装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限公司2#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装置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安建路8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78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2147.39 万元(不含税)。
******有限公司2#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装置项目(新建1套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设施、1座16立方米有机废液罐、1座500立方米气柜、2台废液输送泵和1台工业水泵及配套管廊、机柜间、变电所、中控室改造等,废气废液中包含甲苯、四氢呋喃、丁醚、己烷、二氯乙烷、二氯甲烷、一氯乙烷、DIBP等急性毒性介质)基础设计批复范围内的详细工程设计(含非标设计、设计模型、HAZOP分析、竣工图编制等)、工程施工(不含桩基施工)、乙供物资采购(含乙供物资监造,不含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系统采购及监造)以及预试车、固定资产清册编制、项目文件归档、工程保修,配合联动试车、中间交工验收、投料试车、交工验收、配合完成生产考核、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
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④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
⑤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
(4)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以下项目业绩: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
②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
③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
(7)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第3.1(1)(2)①②(5)(6)①②(7)项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须具备第3.1(1)(3)①②(4)(5)(6)③(7)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4)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单位名称);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5)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6)质量负责人持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7)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8月8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4.4本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相关资料(电子版)获取方式(获取时间执行4.3款):向招标人获取
获取联系人:舒畅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8月28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安建路8号;
邮编:300280;
联系人:舒畅;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董敏;
电话:010-******;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舒畅 ******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