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有限公司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二次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现将供应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6日,公示期3天
二、投诉及处理
(一)投诉提交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任何异议或投诉,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服务中心邮箱:******。
******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热线:400 888 0186转6
咨询服务邮箱:******。
(三)投诉不予受理情形
1、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核实的;
2、投诉函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名、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的;或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函未经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
3、超出公示期的(以收到投诉函及相关材料日期为准);
4、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供新的证明材料的;
5、涉及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四)恶意投诉的处罚
经************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2025年第二次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通过名单
2、2025年第二次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公示信息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
附件:
附件1:2025年第二次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通过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