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已在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完成了登记建档,且近 3 年迁改工程中无安全、质量、廉洁方面不良记录。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 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并已在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完成了登记建档,且近 3 年迁改工程中无安全、质量、廉洁方面不良记录,并在迁改实施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协调工作。 (3)投标人拟投入的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与本专业相近(指电力专业,电气专业,机电安装专业等)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与本专业相近(指电力专业,电气专业,机电安装专业等)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①各负责人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5年6月至8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②负责人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和单位的返聘证明复印件。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5)联合体各方应至少具备上述要求的其中一项资质。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5.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xinyongfuwu/?navPage=4)。 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