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得莫利、尚志服务区(含上下行双侧)清洁供暖供热项目************有限公司分公司进行签订。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得莫利、尚志服务区(含上下行双侧)清洁供暖供热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对得莫利、尚志服务区(含上下行双侧)提供人员进行电力取暖。
2.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即一标段
序号 | 服务项目 | 内容 | 服务面积 | 服务期限 | 能源管控预算价 (万元) | 备注 ? |
1 | 对服务区进行电取暖 | 提供电取暖设备使温度达到甲方需求 | 24827平方米 | 10年 | 尚志服务区(含双侧) | 241 |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设备,10年期结束后设备归甲方所有 |
得莫利服务区(含双侧) | 745 |
1.尚志服务区(含双侧)服务区主体室内温度标准20±2℃。
2.得莫利服务区(含双侧)上行服务区经营主体室内温度标准23℃至以上;维修站、车库、供水间、配电室 室内温度标准20℃至以上;下行服务区经营主体室内温度标准23℃至以上;办公楼室内温度标准21℃至以上;员工寝室室内温度标准21℃至以上;维修站、车库、供水间、配电室室内温度标准20℃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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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温度达标约定:按每100㎡设立一处测温点(以双方认可的测温点为准),每栋建筑设置不低于10处测温点,供热时段内85%以上测温点合格。
????非供热期: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服务期满后中标方提供的相关设备的所有权无偿移交于采购人,合作期满前设备产权归中标方所有。设备移交时中标方需保证移交设备正常稳定运行,且无重大安全隐患。设备移交时,中标方需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维护记录。如设备存在质量或性能瑕疵,中标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至合格状态后再行移交。移交后 3 个月内出现非采购人原因的故障,中标方需无偿维修。自中标方维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起算1个月质保期。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2.6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2.7服务地点:见招标内容。
2.8结算方式:见合同。
2.9招标控制价:9,860,000.00元人民币。
2.10项目编号:JT-XM-GKYQZB-FW-202510-059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为准。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⑤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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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4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3时00分
5.3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7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1512室
联系人:李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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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A区4栋2层21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企管运营部
联系人:牟先生
电话:******